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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域水权与水价改革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1-01 09:52      来源: 五通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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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水权?什么是水权制度?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在其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必然产生了一系列的与水有关的权利与权益即水权。

水权制度是界定、配置、调整、保护和行使水权,明确政府之间、政府和用水户之间以及用水户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规则,是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水权进行规范和保障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水权是权利束,是由多个层次水权构成的体系;既有国家的所有权,还有区域与用户的使用权,还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权;既有区域层面的用水权益,还有取用水户的取水权,还有终端用户的用水权等。

二、“四权”

(一)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规划、总量控制、水量分配、水量调度等一系列制度。

(二)使用权

通过编制水资源规划、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规范取水许可等多种有效措施,逐步明确水资源使用权,逐级分解确认到行政区域与取用水户。

(三)取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对取水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决定等作出规定。

(四)转让权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与《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节约水资源的,可以依法有偿转让。水权交易从无到有逐步开展、逐步规范,初步形成区域间、行业间与用户间三类转让模式。水权转让不影响总量指标,转出方占用本方指标,转入方不占用本方指标。为防止单纯交易水权指标,禁止直接交易(成立了中国水权交易所)。

三、水权水价改什么?

(一)水权改革改什么?

加快明晰初始水权和水资源分配,包括区域水权、取水户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以及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等4项用水权;强化水资源用途管理,推进多种形式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最终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水权管理体系。

(二)水价改革改什么?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结合多种水资源用途,采取多种价格管理方式,分用途、分时段确定供水价格;最终建立能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特征和供水成本,促进节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水价机制。

四、水权交易改革任务总体框架

五通桥区域水权改革总任务是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供需水平衡分析的基础上,经适当预留应急水源后通过分行业、分乡镇水资源优化配置,明确规划年各乡镇、各行业初始水权,并明确至具体水源。除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外,将乡镇、行业水权进一步分配至取水户、灌区及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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