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08 17:03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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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晶磊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东方体育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晶磊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村(中心坐标为:经度:103.702939°,纬度:29.378321°)
(三)建设单位:乐山晶磊养殖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东方体育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总面积128.22亩(使用土地面积51.14亩),总建筑面积31000m2,主要建设包含圈舍、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洗消通道、中转料塔、场内料塔、赶猪通道、配电房、出猪台、粪污处理附属设施与场内外道路、转运场等。年存栏量生猪12000头,年出栏量生猪24000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东方体育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环境监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不合格劣质柴油。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项目全部外购商品混凝土,不涉及砂石混凝土现场搅拌。
运营期科学设计猪舍,加强通风;干清粪,粪污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冲洗消毒;饲料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猪舍喷洒除臭剂除臭;厌氧罐、固液分离机等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及加强周围绿化;干粪棚恶臭气体通过负压集气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塔进行除臭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现有治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运营期建1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贮粪池+集水池+固液分离机+厌氧罐+沼液暂存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与养殖废水(含圈舍冲洗废水、干粪棚渗滤液等)一起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消纳。修建150m3的集水池、1500m3的厌氧罐、10000m3的沼液暂存池,配套建设20个田间池,每个50m3,污水收集管网及施肥管网若干。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要求,优化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落实中高考期间禁噪要求,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绿化、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加强施工期土石方暂存、处置,尽量就地回填平衡,减少土石方外运处置量;临时剥离的表土应实施就地保护,集中堆存后用于后期绿化;无法就地平衡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附近乡镇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粪渣定期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病死猪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内,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防疫废物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的要求,妥善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生物填料、废弃脱硫剂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作业方案,禁止大开大挖,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