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普通中小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职责分工和具体问题处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162号)、《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东方体育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在东方体育的正常使用,现就做好全国系统使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4月10日起,东方体育普通中小学统一启用全国系统,所有学籍管理业务全部在全国系统中办理。全国系统的访问地址是:http://118.112.187.187。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义务教育)停止使用,不再在系统中办理学籍业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业务须同时在全国系统和四川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高中)上进行操作和管理。
二、认真做好全国系统的使用培训工作。在4月15日前,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采用适当的方式,对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全国系统的使用培训,让学校学籍管理员尽快熟悉全国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市直属(管)普通中小学校的全国系统学籍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三、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帐号和密码的分发工作。4月10日前,各县(区、市)教育局要采取单独、安全的方式分校分发学籍管理帐号,不得采用群发的方式分发学籍管理帐号。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学校收到学籍管理帐号后,要妥善保管好学籍管理帐号和密码,并及时登录全国系统,修改登录密码。密码长度为8个字符,由数字、字母、特殊符号(?¥%等)组合而成,学籍管理登录密码应经常、不定期修改。
四、认真做好学校基本信息的核查工作。各地、各校要对全国系统中的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办学类型等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查。若有遗漏或错误,需在4月10日前,上报当地主管教育局,由主管教育局统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五、认真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清理核查工作。各校要对全国系统中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是否享受一补(贫困寄宿学生补助)等关键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做到学生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在4月30日前,各校要全面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清理核查工作。
1.对于遗漏的学生,若该生没有在其他学校注册学籍的,由学生所在学校通过“学籍注册”补录学籍。
2.对于学籍信息录入错误的学生,不属于“问题学籍”的,通过“日常管理”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提交修改申请,并报主管教育局审核。
3.对于年级录入错误的学生,通过“日常管理”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提交删除申请,待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学籍注册”功能补录学籍。
4.对于班级录入错误的学生,通过“日常管理”的“学生调班”,修改学生班级信息。
5.对于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的“问题学籍”,学校需再次核查学生的户口本,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在“学籍注册”的“问题学籍处理”,采取变更(修改身份证号)、删除、佐证(上传学生户口本扫描件,若对方学校已经删除重复身份证号,问题学籍将在系统后台自动查重后取消“问题学籍”标记,此时无需在上传学生户口本扫描件)等方式进行处理。
6.对于无身份证号的“问题学籍”,在“学籍注册”的“问题学籍处理”,进行佐证(上传经学生和家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扫描件)处理。
7.对于东方体育内学校之间的转学,学生学籍仍在原就读学校的,由转入学校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提交转学申请(对于市内学校之间的转学,学校不得发起“强制干预”),原就读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教育局应及时进行转学审核。
8.对于从东方体育外或四川省外转入的学生,若在原就读学校已经注册学籍的,由转入学校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提交转学申请,并积极配合学生家长联系原就读学校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局,及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若无法联系到原就读学校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局的,可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对该生的转学申请发起“强制干预”,由四川省教育厅直接进行转学审核。对于东方体育外或四川省外转入的学生,若原就读学校未注册学籍的,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注册”补录学籍。
9.对于转学到东方体育外或四川省外的学生,转出学校应积极配合市外或省外转入学校,为学生及时办理转学手续。若实在无法联系的,由转出学校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进行“其他离校”处理。
10.对于因病休学后复学到下一年级的,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提交休学申请,待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复学操作。对于休学复学的学生,严禁学校采用删除学籍后重新注册学籍的方式进行处理。
11.对于死亡、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在“日常管理”的“学籍异动申请”,进行相应的处理。
12.对于已经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其学籍信息还没有录入全国系统中的,本次核查可以暂不补录学籍信息,将来学生返校时,再按照规定程序补录学籍。
13.本次学生学籍信息清理核查,对于学生关键信息的修改,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但对于身份证号重复、无身份证号的“问题学籍”,不进行修改的,必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从2014年9月1日起,修改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学校须向主管教育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14.对于学生照片的采集和上传工作,各校应在5月底前完成。
六、认真做好学生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网络畅通,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和相对固定的学籍管理人员,每天至少登录一次全国系统,通过全国系统完成学籍管理所有业务。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加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611号)要求,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完整。
七、其他事项
1.全国系统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乐山高新区所辖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管理。市直属(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东方体育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管理。
3.对于已经撤并或撤销的学校,暂时保留在全国系统中。在全国系统中没有的学校,待教育部在全国系统中设置好学校信息后,再进行学生学籍信息补录工作。夹江中学分校2014届、2015届学生学籍,待教育部在全国系统中设置好夹江一中信息后,补录到夹江一中,但其毕业证仍加盖夹江中学分校公章。
4.因“普九”工作需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等异动,仍需按照《东方体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乐教发〔2011〕5号)的要求,填写《东方体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等相关表册,由转入转出学校存档。将来省、市另有规定时,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东方体育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东方体育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