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普通中小学校,新华文轩乐山教材公司: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15〕52号)要求,现就做好东方体育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使用范围
根据省上文件规定,在《四川省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编制了《东方体育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为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需要使用的教科书,是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成长的重要载体,必须保证学生人手一册。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报订工作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号)要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明确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并与当地新华文轩教材公司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按时上报。
(二)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材的管理与使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东方体育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做好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号)要求,凡整体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部分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循环使用教科书科目为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循环使用教科书一律按实际用书量的35%报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循环教材的回收、管理与使用,要确保每一个学生有循环教材使用。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东方体育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5〕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东方体育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秋季起,小学书法一、二年级不再使用统一的书法课教材;小学三年级使用东方体育新选用的书法教材;小学四至六年级继续沿用原书法教材版本,并在以后学年逐年替换;初中书法教材待省教育厅对七至九年级书法教材进行审定后另行公布,在此之前仍沿用原书法教材版本。
(四)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川教〔2015〕41号)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15年版)》(川教〔2015〕43号)要求,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地方课程教材使用经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新审定通过的《生命•生态•安全》(一至九年级)、《可爱的四川》(七年级)和《家庭•社会•法治》(八至九年级),原地方课程教材停止使用。
(五)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了星球地图出版社初中《历史地图册》(与川教版历史教科书配套、与人教版历史教科书配套)和普通高中《历史地图册》(与人民版历史教科书必修ⅠⅡⅢ、选修1—6配套,与人教版历史教科书选修1—6配套),其中普通高中《历史地图册》列入本《目录》;因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将《历史地图册》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故初中《历史地图册》仅列入教师用书目录,供有需要的学校自行购买使用。
根据教育部《2015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初中七至八年级“地质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地理教材规范为“广东人民出版社”,与之配套的地理图册及其他版本的配套地图册也进行了相应规范。
(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具体办法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城市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3〕20号)执行。
三、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核定结果〉的通知》(川教〔2010〕43号)、《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川教〔2010〕28号)、《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127号)和《四川省2015-2016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确定了全市普通高中教材选用范围,各普通高中学校须按照确定的教材选用范围征订、使用必修模块和选修IA模块的教学用书;组织、指导学生做好选修IB模块的选用工作,确保做到每学期每一个学生不漏选、不错选。
四、普通中小学挂图、磁带、光盘等教学资源仅供学校、教师使用,由当地新华文轩教材公司向学校征订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由新华文轩公司组织供应。
五、学前教育教师用书及音像制品、光盘等辅助材料目录,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彝文版、藏文版教学用书目录另文发布。
六、强化管理,严格纪律,确保报订、征订发行工作规范有序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必须在东方体育编制的《用书目录》(教材征订单)中所列品种、版别范围内选用,且不得擅自变更已选用的教材版本,严禁增加或变更教材版本。
(二)进一步加强报订、征订工作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新闻出版局《东方体育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中标结果通知书》的规定,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文轩”)为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是东方体育发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唯一合法单位,其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入学校进行征订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务必要加强行政管理和过程监督,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坚决禁止没有教学用书发行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确保学校教学用书的规范化、正版化及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化。
县(市、区)新华文轩教材分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发行网络,满足学校教学需要。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地中小学教学用书报订、征订、供应的监管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所属学校的管理。民办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将对教学用书征订发行工作加强管理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统计、上报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东方体育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划分口径的规定分别报订。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划分口径为:行政区划代码中区县级代码(第5—6位)为01—20的主城区(城乡划分代码为111)学校视为城市学校;农村口径为:除城市口径外其他学校均视为农村学校。教师用书不列入免费范畴。义务教育免费教学用书各地各校要严格对照学籍信息系统人数核定报数,一是不能漏报漏统,确保人手一册;二是不能多报多统,切实做到准确无错。
各普通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行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的征订、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统计、上报,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新华文轩教材公司审核汇总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与新华文轩乐山教材公司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进一步加强书款回收工作。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东方体育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0〕1033号)明确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服务性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不属于国家免费范围的书款,各学校必须按要求,在开学后两个月内付清新华文轩所有书款,严禁挪用挤占,不允许任何学校和单位拖欠教材款,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东方体育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