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1472/2013-00103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13-09-05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东方体育人民政府批准,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东方体育商务局。

  2、 项目名称:“乐山造”品牌商品展销会“3+12”展区设计制作工程,包括展销期间的维护和管理。

  3、 建设地点:乐山广场。

  4、 实施时间:拟于9月20日前完成设计,9月22日进场施工,10月2日撤展。

  5、 工程规模:占地5000平方米展场特装设计及制作、撤展以及综合管理。

  6、 建设资金:东方体育财政经费。

  三、资格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展会(广告)公司。

  2、 公司成立3年以上。

  3、 2年内组织过2场以上(含2场)大型会展活动经验。

  4、 有专业技术制作团队和固定工程业务人员。

  (二)其他要求

  1、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联系方式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证件在其他工程中被锁定的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2、 申请人须提供开户行账号及打款方式。

  3、 申请人须提供2年内举办过2场以上(含2场)大型会展活动并且无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

  4、 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制作团队和工程队伍人员的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人须提供对会展活动全程进行综合管理的承诺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设计要求

  1、 主题:以“展示品牌、促进消费”为主题,按照“厉行节约、强化效率”的要求,通过展示“乐山造”产(商)品,开拓市场、促进消费,实现共赢。

  2、 设计要求:主题明确、风格简洁、突出特色,适当融入乐山的文化元素,集中体现“乐山造”产品特点,实现展出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

  3、 展区布局

  (1)主题形象区;

  (2)专业展区:特色农产品、轻工产品、文化旅游产品三个专业展区;

  (3)区县展区:11个县(市、区)、高新区组成的12个区县展区。

  五、报名

  1、 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携带按要求设计的“3+12”展馆初方案(含预算和报价)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式5份,自行密封,到东方体育商务局(嘉州大道嘉州大厦)服务业发展科(806)报名。

  2、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9日9时30分截止。

  3、 报名电话:0833-2133156

  4、联系人:王老师、罗老师

  六、程序说明

  本次比选方法采取综合评价法,由评审组根据各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作品打分,以最高分选定1家公司。

  注:方案设计及相关资料等费用由各公司自行负责。

相关附件:

2013090518090596087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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