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财政采〔2016〕7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财政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东方体育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工作,我局制定了《东方体育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23号)。针对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证明材料
1.公示证明材料的作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证明材料(即网页公示截图)主要用于证明采购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无供应商提出异议。
2.网页公示截图办理要求。
公示时间结束后,采购人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打印网页公示截图,由公示材料中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网页公示截图上签署“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级财政部门在采购人提供的无异议的网页公示截图上,由公示材料中财政部门联系人签署“公示期间财政部门未收到异议”的意见。相关人员未签署意见和未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网页公示截图在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和委托代理机构时,不能作为有效的公示证明材料使用。
3.网页公示截图的使用。
对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东方体育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23号)中的规定,无论是否需要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均应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的网页截图。
(1)向财政部门提供。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将网页公示截图作为申请公文附件。
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在公示结束后将网页公示截图(三份)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备案。
(2)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同时,将按要求签署意见的网页公示截图交代理机构备案。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人应向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变更的批文。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受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乐市财政采〔2015〕23号及本文要求,核实项目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二、单一来源采购请示文件格式
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文,请严格按照范本格式(详见附件)提交。
三、其他要求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身份材料备案要求:属市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身份证明材料,由采购单位在公示之前与公示材料一并提交市财政局备案;属县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身份证明材料,由采购单位在公示之前与公示材料一并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单位(财政局)东方体育××采购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请示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