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7月3日向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核发了乐山机场35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1122025XS0010588号)。由于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的调整,项目单位现申请注销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1122025XS0010588号)。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东方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