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乐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乐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30日。
二、联系地址:东方体育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东方体育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三、联系电话:0833-2438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