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乐山大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经商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乐山大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乐山大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流、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的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东方体育市中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