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47x/2022-00002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东方体育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省统计局和市委、东方体育的正确领导下,东方体育顺利完成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2025年,是东方体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素养,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四川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东方体育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方体育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东方体育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东方体育“一中心两基地三区块”的创新布局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深化,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民、服务人民和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四川省统计局和东方体育委东方体育中心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融入乐山“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坚持依法治统,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紧密结合,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坚持从乐山统计实际出发,把普法融入统计法治实践、融入统计基层治理、融入全面依法治统全过程。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统计系统干部群众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统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结合统计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推动统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统计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统计系统新进人员、新任处级和科级领导入职晋升中设置宪法宣誓仪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统计机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统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全面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统计法律宣传的衔接,教育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统计系统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东方体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东方体育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监督意见》)中央东方体育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练掌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统计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统计系统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认真学习《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要系统掌握、熟练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编印乐山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资料,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广泛学习宣传与统计法治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将民法典作为统计法治学习的必修内容。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六)积极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大经济方面行政条例、规章制度、部门法律的学习宣传,助力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对象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东方体育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全市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在2025年前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清单,完善配套学习制度,促使知行合一。


(二)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东方体育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网络学法课堂。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执法骨干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实践式、案例式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监督本领。


(三)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契机,在报表布置、专业培训、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加强对“四下”企业和拥有大数据资源的企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四)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在统计法律法规修改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各界征求有关意见,鼓励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主动参与普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


不断完善普法责任制建设,完善统计机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实行谁主管谁普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全市各级统计机构每年组织统计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将“法律七进”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开展深化拓展“法律七进”试点示范,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


(二)持续健全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统计系统干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


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鼓励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鼓励网络用户创作优秀自媒体统计普法产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对外展示,扩大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钉钉等应用软件,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统计法治传播体系,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和沉浸式传播渠道,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采用接受度高、适应性强的宣传渠道,提升统计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四)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渠道,开展具有乐山特色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在乐山主流媒体发表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2022年,撰写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征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统计监督意见》理论研究;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2023年,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活动;撰写发表署名文章。2024年,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省统计局“统计与我”主题演讲比赛。2025年,组织参加“四川统计法治之歌”征集活动。


(五)有效依托执法检查开展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各级统计机构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要实现普法全覆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报送统计资料。


(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适时公开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将典型案例作为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的素材,以案为鉴,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方体育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局(法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成立“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统计普法重大活动。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保障支撑。


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向当地政府主动对接汇报,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建立起既能联合作战又能独立应战的市、县、镇(街道)三级统计普法宣传队伍,实施统一管理。市级统计机构每年对县级普法业务骨干人员至少培训1次。县级统计机构持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三)加强部门协作。


强化与宣传、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经验交流,争取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四)加强评估检查。


市统计局对县统计局的统计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开展普法宣传中期评估工作,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每年1215日前向市统计局报送本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方体育数据局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