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为保证您及时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提高效率,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通过本网站搜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点击)。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温 馨 提 示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处理。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提交相关事项或者反映情况。
四、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信息”,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五、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带*为必填/必选项),所需信息情况尽量描述详尽、明确,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依法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六、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本系统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3-2117155)。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下载申请表格),采用书面方式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