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东方体育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东方体育明确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性质、主要职责和职能机构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乐编发〔2024〕43号)精神,我委更名为中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分别简称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党工委”和“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网站名称同步变更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相关备案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