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拟在全省表彰一批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广泛动员、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等程序,产生了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和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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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5个)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峨眉山丽锦鞋业有限公司
东方体育嘉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6个)
胡 鹏 东方体育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民警
李 娜 东方体育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部部长
朱 虹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 鹭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王永慧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杨媛霞 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股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