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墓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五)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七)协调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十)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管理市直属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肖仕凯                       

职位: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主持中共东方体育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东方体育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东方体育教育局党组、东方体育教育局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姓名:徐波

职位: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机关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青妇、驻村帮扶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主持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分管东方体育教育考试中心,东方体育草堂高级中学、东方体育更生学校、东方体育欣欣艺术职业高中、乐山艺术实验学校、东方体育青少年宫。

姓名:李希瑶

职位: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政风行风、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港澳台侨、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宗教等工作。

分工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育用管”、机构编制、工资绩效、表彰表扬、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组团式等支教帮扶等工作。

牵头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分管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教师科,东方体育实验小学、东方体育实验幼儿园(含分园)、东方体育翡翠实验学校、东方体育嘉州新城幼儿园。协助分管办公室。

姓名:马杰       

职位: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教育法治建设。牵头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进。负责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等工作。负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牵头负责教育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指导、监管、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效能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课题调研工作。

分工负责学校的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疾病防控等工作。牵头负责双拥共建、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及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学校营养健康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责任制落实。牵头协调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等工作。

分工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负责综合管理校外培训,指导、监督校外培训相关标准和制度的执行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校外培训监管科,东方体育第二中学、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东方体育机关幼儿园(含分园)。        

姓名:潘鹏         

职位: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行风监督、反腐败工作。

联系东方体育特殊教育学校、东方体育嘉州卫生职业高中、东方体育知行综合高级中学、东方体育育睿才幼儿园。

姓名:宋伟灵

职位: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的计划基建、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教育民生工程、民生实事推进。牵头负责教育事业规划编制实施、学校布局规划调整、薄弱学校改善和能力提升等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基建和各类用房建设;牵头负责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市直属学校(单位)财务规范化建设和监管;负责指导市直属学校(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工作。牵头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和教育捐赠工作。

分工负责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机制建立、安全形势研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督促、应急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信访接待办理、维护稳定、后勤(含物业、校服)、垃圾分类、节约粮食、节能减排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园欺凌防控、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牵头负责“12345”心连心热线办理、心连心接诉即办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粮食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责任制落实。负责全市中小学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分管计划基建财务科、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东方体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方体育教育基金会,乐山外国语学校、乐山乐外立志达高级中学、东方体育外国语小学。

姓名:罗相东               

职位: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基础教育事业管理发展。负责推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牵头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提质攻坚。负责教辅教材选用监管、开展利用征订教辅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和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加快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牵头负责专门教育和妇儿工委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三农、城乡融合、乡村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基础教育领域学龄人口变化背景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一老一小”工作。

分工负责基础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五育并举工作。负责学生的德育、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校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及反邪教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工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区域合作和交流合作、教育评价体系建设、高考政策研究、高考质量提升等工作。负责教育科研组织、管理与指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教育事业发展决策咨询工作

分工负责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图书配备以及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标准管理工作。

分管基础教育科德育科,东方体育教育科学研究所东方体育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东方体育实验中学


姓名:陈凯    

职位:东方体育教育局总督学

主要职责:分工负责综合政事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局党组日常工作、接受巡视巡察及整改、东西部协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提升乐山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托底性帮扶等工作。负责文秘、目标绩效、信息、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宣传、网络舆情监管、党报党刊征订、机关电子政务管理和《乐山教育年鉴》编写工作。

分工负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牵头负责职业院校五育并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及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质攻坚和东西部协作蓝鹰工程”“三名工程”“双高计划等工作。牵头负责在乐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党建及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

分工负责教育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开展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评估。负责巡视巡察、审计、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反馈的教育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牵头负责教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分管办公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教育督导室乐山开放大学、东方体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含幼儿园)、东方体育惠德综合高级中学、东方体育惠灵幼儿园。


局办公室(电话:2434150)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目标管理、信息信访、保密、后勤管理等事务;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宣传、网站微信、舆情管理;组织编写《乐山教育年鉴》和《乐山教育志》;负责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等工作。

教育工委办(电话:2432362)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和政风建设;负责教育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防邪教、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妇女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巡视巡察工作办理。

人事教师科(电话:2425843)

负责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教师或工作人员招录和调配;负责党组、局机关、部分市管干部和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省级示范高中、职业中学领导班子选配、民办学校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师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育系统专家、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表彰表扬、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教师培养培训、全市语言文字研究和保护工作,承担市语委日常工作。

计划基建财务科(电话:2432152)

负责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的中小学校点规划,布局调整、基建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分析。

安全稳定信访与后勤管理科(电话:2431758)

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或专项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及安全评价和考核工作。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电话:2447395)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牵头行政审批工作和局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牵头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教育综合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

基础教育科(电话:2432984)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组织实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

高等教育与职业和职业教育科(电话:2433301)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和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及考核、评估工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市境内高校。

德育科(电话:2401453)

负责全市大中小学校(含幼教)德育工作,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负责学校意识形态、校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防邪教工作;负责思政和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团工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委、少先队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团队建设;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学校建好家长学校,开展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室(电话:2437587)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负责开展对市级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评估。

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电话:2420764)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双拥工作;指导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劳动、国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加强禁毒、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学生军训和研学实践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文艺和体育竞赛活动,牵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电话:2430315)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法规、政策的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调查违纪违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外培训监管科(电话:2274392)

综合管理校外培训。负责指导、监督校外培训(含线上线下)相关标准和制度的执行;负责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网站地址为:东方体育教育网,lssjyj.leshan.gov.cn;指定邮箱:lsjyj123@163.com;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lsjyxgzh;乐山教育微博:http://weibo.com/u/3282360351;《乐山教育》杂志邮箱:lsjybjb@126.com。办公地点为:四川省东方体育市中区翰园街219号东方体育教育局;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下午6:00);联系电话:2435461、2434150(办公室),传真:24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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