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51586450/2017-00002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17-03-30
  • 发布日期: 2017-03-30
  • 文??号:
  • 有 效 性 :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东方体育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切实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1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东方体育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东方体育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7〕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东方体育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培训。坚持将学习《条例》纳入管委会干部职工2016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定期召开管委会信息报送人员工作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并通过选派党政办信调股工作人员前往市委办信息科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制度完善。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管委会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

(三)规范公开流程。严格信息报送、编制、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明确了审查步骤和各步骤负责人及具体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万无一失。

(四)强化平台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流程,对东方体育政府网站和省信息公开管理系统部门后台进行管理,并根据管委会机构、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机构和领导班子信息。同时,结合智慧景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景区官方网站建设,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五)加强监督评议。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管委会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部门目标任务,并定期检查和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自觉接受群众对景区信息公开监督渠道和评议,并着力探索实践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切实将景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中。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主要通过东方体育政府网站部门后台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管委会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6条,重点公开了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及成效情况,景区年度及节假日旅游经济数据以及景区项目建设、管理保护、文旅活动、宣传营销、依法治景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应对网络舆情,2016年,通过海棠社区、市长热线等渠道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共计63条,办结率100%。加大与各级媒体的联系,全年通过国家、省市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实现景区各类宣传报道630条,其中中央级媒体67条、省级媒体86条、市级媒体125条、各级网络媒体352条(包括新闻网站、新媒体、微博在内的网络媒体报道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团委”等公众微信号,及时向游客和市民发布景区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今年未收到任何公众、有关单位或团体组织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相关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不够强。

下一步,我委将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深入了解情况,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同时,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报送和公开人员的相关学习培训工作,切实严格公开流程,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促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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