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以《东方体育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4〕137号)分配下达,按照东方体育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交通运输厅东方体育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2号)、《东方体育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东方体育审定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乐交〔2024〕63号)。
奖补对象及金额:合计金额634.47万元。其中: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43.7万元,市中区109.41万元,五通桥区79.72万元,沙湾区178.13万元,金口河区23.51万元。
补助用途:用于发放2023年度省对市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