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引征程》?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

2021-07-04 16:53:27 来源: 市委党史和地志研究室

重温党史,献礼华诞,今天的《党旗引征程——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四川印记》,我们一起见证“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

土改结束后,四川各级党组织就已经开始引导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互助组,帮助个体农民解决劳力、农具、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到1952年10月,全省参加互助组的农业劳动力已占农业劳力总数的30%。

1953年初,省委批准新繁县禾登乡、南充县老君乡等22个互助组正式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四川省第一批初级农业社。这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依靠集体的力量战胜自然灾害,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农业生产连年丰收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这批农业合作社由小变大,还办起了幼儿园、图书馆、卫生室和夜校,成为四川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旗帜。1955年春,初级社发展到约3万个。各地在合作化过程中十分注意自愿互利原则,合作化运动基本上保持着发展、巩固、再发展、再巩固的健康发展势头。1956年1月1日,四川省第一个以取消土地入股分红、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入社为特征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新繁县禾登乡成立,全国人大代表罗世发任社长。

以此为起点,建立高级社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十几天后,成都市宣布郊区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各地也由重点试办发展为全面铺开,采取扩社、升社、并社等办法,迅猛发展高级社。到1956年秋后,全省共建起17.5万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8.3%。至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的完成,推动四川农民实现了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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