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党史,献礼华诞,今天的《党旗引征程——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四川印记》,我们一起去了解2013年芦山地震后,四川是如何抗击芦山地震和探索恢复重建新模式的。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震中芦山县龙门乡99%以上房屋垮塌,停水停电。受灾人口152万,受灾面积12500平方公里。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闻讯后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紧了解灾情,把抢救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我省迅速成立了“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等迅速赶往灾区。
在灾区,各级党组织和救援队伍把抢救群众生命放在第一位,全面排查、争分夺秒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抢通道路,保证生命线畅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证有临时地方住、有东西吃、有干净水喝。5100多支党员突击队、8万余名党员冲锋在前,人民子弟兵搜救治疗群众2800多人,协助安置转移群众24万多人,运送各类物资1300多吨;公安消防部队搜救遇险被困人员165人,其中生还150人,转移和疏散群众6976人;卫生计生部门累计救治伤员15554人次。

在灾后重建阶段,芦山地震恢复重建探索出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路子,为探索完善抗御巨灾体制机制提供了科学指引。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纲领,制定出台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东方体育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央财政及时安排下拨460亿元重建补助资金。四川作为主体,省级层面及时建起了组织指挥、工作推进、法规政策、对口援建、管理监督等体系,使灾后重建在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同时,灾区群众广泛参与,在灾区数百个重建新村,受灾群众自发选举成立“自建委”,凡重建选址、户型设计、工程监理、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均由群众自主选择、民主决策。

截至2016年7月20日,累计完工2147个、完工率99.39%,累计完成投资709.7亿元、完成率99.53%,“三年基本完成”目标圆满实现。
重建中,审计及时跟进是一个显著特点。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四川各级审计机关对估算总投资410亿元的440个(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估算总投资3.04亿元的211个已完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共核减投资约1607万元。

在重建中,四川省还开创性地把地质灾害单独纳入灾区社会治理范畴,系统开展了387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6274户避险搬迁安置、65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
实践证明,在这条重建新路的探索中,中央、地方、灾区三者构成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明确了责任与义务,厘清了重点与难点,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科学决策与务实执行、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协调互动、相辅相成的良性关系。
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四川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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