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东方体育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东方体育环保局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于2015年6月起,采取“突击检查、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十七个重点行业”进行全面环境检查。
2015年6月12日凌晨6时,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东方体育东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岳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多级沉淀池处设有一根临时管道正在进行非法排污,临时管道一端接入生产废水水渠尾部(接口上方利用沙袋压扎),另一端放置于乡镇生活污水水沟(水沟下方为岷江干流),致使部分生产废水通过该套管自流排入乡镇生活污水水沟,进入岷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取证,并立即制止排污行为。
6月12日,市环保局依法对东岳公司立案调查,此案件是东方体育第一起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案件高规范、严要求办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做好相关移送工作,并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中进行学习交流,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水平。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严格按照领导指示要求,由支队长亲自牵头负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程与东方体育公安局保持对接,保证证据收集和案件办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6月12日-17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法人、主管人员和操作工人一一进行询问调查,证实:2015年6月12日凌晨5时,东岳公司生产厂长杨某安排环保操作工人杨某某架设临时管道外排生产废水。
6月26日,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后,东方体育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调查、处罚和移送过程,制作成学习资料,并召开了学习讨论会。参会人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踊跃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7月3日,东方体育公安局依法对东方体育东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名相关责任人处十日行政拘留。当日,东方体育新闻网、华西都市报、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等乐山当地主流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此次案件的办理,不仅重拳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了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能力,还进一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新《环保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环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彰显了乐山环保工作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