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11号文件指出,“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并分别对总社、省级和市地级、县级联合社职责作了规定,这为各级联合社履行职责提供了政策依据。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充分发挥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省级和市地级联合社要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第一,中发11号文件只是明确了不同层级联合社的职责重点。一方面,联合社分为县级、市地级、省级、全国总社四级,由于层级不同,各级联合社的职责也有区别。比如,“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是总社的职责任务,而不是地方联合社的职责任务。另一方面,中发11号文件对各级联合社的职责分工不是明确哪一级联合社只能做什么,而是重点要做好什么。比如,中发11号文件强调“省级和市地级联合社要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并不是说总社和县级社就不具有“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中发11号文件在其他部分也对联合社的职责作了规定。比如,在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中提出,“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在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中提出,各级联合社要“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这些都是对各级联合社的职责要求。第二,各级联合社的具体职责通过“三定”方案进行细化。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发11号文件东方体育各级联合社的职责表述是概括性、原则性的,实践中,各级联合社的具体职责任务需要编制部门通过制定“三定”方案进一步予以明确和细化。以总社为例,中发11号文件出台后,中央编办于2017年对总社主要职责作了调整,明确了总社的主要职责(详见《供销知识问答》第3期:供销合作社的职能是什么?),这些职责都是对中发11号文件的细化和具体化。
县级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中发11号文件在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部分指出,“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在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部分指出,“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着力培有规模化服务优势”,进一步明确了具级社的重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第一,县级联合社要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基层社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推进基层社改道离不开联合社的支持。中发11号文件要求“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县级社是距离基层社最近、联系基层社最密切的联合社,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的分类改造。要加强针对基层社的政策宣讲、业务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和教育培训。在推进过程中,要尊重规律、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强化市场运营,不搞行政化推动。
第二,县级联合社要着力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按照中发11号文件要求,县级联合社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既能够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也有利于培育形成规模化服务优势。尤其要加强内外联合合作,建设集采集配中心等服务平台,开展连锁经营和直采直销,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另外,国发〔2009〕40号文件明确规定,“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县级联合社在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的过程中,要尊重和维护基层社的合法权益,不能简单地将基层社的资产收归县级联合社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