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7890/2023-00011
  • 责任部门: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2023-06-16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方体育印发《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安谷镇,机关各部门、委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


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3525    


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东方体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高新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龙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大产业项目


对符合高新区产业体系发展方向的制造业项目,对设备、软件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对设备、软件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在高新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中评定为5星和4星两个层次的工业企业,在上述基础上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单个项目的奖补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制造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综合奖补。


二、支持工业企业升规上档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并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每户的奖补。对规上工业统计库内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每户、40万元每户、20万元每户、10万元每户、5万元每户的奖补。达到50亿元的,以后每新增10亿元,再给予20万元奖补。


三、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


对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每户、10万元每户奖补。


四、支持工业企业做优装备材料产业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的,每家企业每个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五、支持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


对首次在市场推广应用并获得认证的新产品,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1%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新产品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创新研发中心(平台)


鼓励企业建设创新研发中心,创新研发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七、鼓励企业创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企业新创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硬件设施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实体运行1年以上的,按照设备仪器实际投入情况,给予20%的一次性奖补,每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八、鼓励参与创建院士(专家)产业园


工业企业与院士(专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并约定明确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引进的院士(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全省产业布局导向,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与高新区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相符,高新区被成功确定为院士(专家)产业园后,按每名院士(专家)100万元的标准,对与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企业给予奖励。


九、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个称号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进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目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进入一类目录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进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目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进入一类目录一次性奖补10万元。支持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投资额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充电桩,按照投资额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支持工业企业提升品牌质量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新获得天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新获得东方体育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企业主导制(修)订的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实施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十一、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外贸自主品牌


对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境外专利申请、境外收购品牌、境外宣传广告、出口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外包国际资质认证、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十二、支持工业企业间协作配套


乐山高新区无资产关联工业企业之间协作配套,产品或服务金额首次达500万元以上的,按经认定的协作配套额的5‰给予奖励,以后年度按经认定的协作配套额增加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法人单位)奖励最高50万元。


十三、支持工业企业上市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取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上市发行后,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境外上市、借壳上市并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以及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高新区的,成功后一次性奖补250万元。


十四、支持重点项目创新用地保障


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且从第二层起每层按标准厂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引导和鼓励重点项目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对评定为东方体育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在《乐山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按照评定项目的建筑面积再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0/㎡奖励。


十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高新区制造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三年内(且在基金存续期内)每年按基金对该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补(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持有时间折算),每年最高50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六、支持工业企业持续提升亩均产出


亩均产出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或者亩均产出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对4星企业8名、5星企业10名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管理技术人才,5年内按其个人对区级主要财政贡献给予个人奖励,每人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附则


(一)本政策支持的工业企业,均需为纳入高新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


(二)凡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三)对新经济赛道产业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支持政策。


(四)本政策与其他政策或规定不一致的,或同一事项涉及两项以上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涉及上级要求高新区配套,配套部分计入高新区本级支持政策。


(五)本政策由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由乐山高新区产业经济发展局办理。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2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方体育数据局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