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23-00091
  • 责任部门: 东方体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1-27
  • 文??号: 乐府办发〔2023〕2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方体育调整《东方体育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精细化管控,东方体育决定对《东方体育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住宅用地配建机动车车位控制指标


配建住宅机动车车位按照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分段控制执行。


(一)户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按照0.8个/户配置;


(二)户型建筑面积在100—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按照1.0个/户配置;


(三)户型建筑面积在14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按照1.7个/户配置;


(四)户型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按照2.2个/户配置。


二、绿地控制指标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园绿地的绿地率指标调整为不应小于65%;


(二)公园绿地上可配建不大于10%的体育、游憩、服务、管理建筑(可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服务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建筑占地面积的 1.5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东方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的《东方体育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其他内容不变。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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