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24-00036
  • 责任部门: 东方体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文??号: 乐府函土〔2024〕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东方体育夹江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夹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东方体育夹江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夹府〔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甘江镇青峰村4组集体农用地1.5022公顷(其中:园地1.45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9公顷),作为夹江县2024年第1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殡葬用地)。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方体育数据局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