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东方体育夹江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夹府〔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甘江镇青峰村4组集体农用地1.5022公顷(其中:园地1.45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9公顷),作为夹江县2024年第1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殡葬用地)。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