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民政府:
你县《东方体育井研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井府〔2024〕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宝五镇塘湾村1组、千佛镇瓦子坝村1组、研经镇横连村1组、东林镇东光村2组,共计集体农用地0.200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362公顷、园地0.03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井研县2024年第2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