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24-00095
  • 责任部门: 东方体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11-08
  • 文??号: 乐府函土〔2024〕6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东方体育东方体育沙湾区2024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沙湾区人民政府:

你区《东方体育东方体育沙湾区2024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沙府〔2024〕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2024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嘉农镇龙泉村7组、太平镇沫江村1组,共计集体农用地1.4916公顷(其中:园地1.44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东方体育沙湾区2024年第3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774公顷、工业用地1.3142公顷)。

三、你区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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