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东方体育沐川县2024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沐府〔2024〕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4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利店镇大田村7组共计集体农用地0.202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019公顷、园地0.08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沐川县2024年第4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