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四川省东方体育沐川县炭库乡石碑村、茶林村、友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第一批)实施方案》(峨府土〔202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四川省东方体育沐川县炭库乡石碑村、茶林村、友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第一批)实施方案》。
二、同意将你市绥山镇荷叶村1、2组,桂花桥镇燕岗村11组,符溪镇友谊村7、8组,龙门乡山河村1组共计集体农用地1.209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6260公顷、园地0.4755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1公顷)作为四川省东方体育沐川县炭库乡石碑村、茶林村、友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第一批)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226公顷,工业用地0.447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0400公顷)。
三、你市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好相关农户的合法权益。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