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437/2021-00037
  •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 成文日期: 2021-05-13
  • 发布日期: 2021-05-13
  • 文??号:
  • 有 效 性 :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卫计局,市直卫计单位:


《东方体育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2014年修订版)》已经东方体育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东方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日


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


(2014年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东方体育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东方体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09〕21号)、《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东方体育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3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东方体育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卫生资源、卫生服务总量、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有效提升。到201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 3277个,其中公共卫生机构242个,医疗机构9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38个,其他机构2个;床位数18979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5.83张;卫生人员23516名,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17人;卫生服务总量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548万人次,入院人数58万人;居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96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9/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4.8‰,乙肝、结核等重大传染病连续多年呈负增长,艾滋病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常住人口32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0%以上,婴儿出生缺陷率低于7‰;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左右,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还存在“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是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全市医疗卫生体系在土地、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要素保障水平较低,尤其是基层服务体系功能不全、能力不强,专科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社会办医院实力不强,没有形成与公立医院竞争发展的格局。二是资源总量不足与资源利用率低并存。东方体育2014年床位使用率为81.7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79个百分点,但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却一直在130%-150%之间高位运行,大医院“一床难求”、乡镇卫生院“门可罗雀”,大型医院超负荷运转明显。三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每千人口拥有医师数量差距大,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优质资源十分匮乏。四是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的分级医疗制度急需建立和不断完善。


(二)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当前,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利好政策环境下,东方体育迎来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极为难得的战略机遇。随着市委“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指导思想的确定,必将加快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整体性发展,必将为东方体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更有质量地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为东方体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息化技术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2、面临的挑战。随着东方体育人均期望寿命增加、单独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和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总量呈持续上升发展,全市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将有力释放;同时新发和传统传染病防治任务繁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东方体育居民健康的主要威胁,加上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频繁发生,全市卫生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医疗服务量的增长和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将日益突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都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质量和配置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需要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拓展医疗卫生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服务利用、居民健康的水平和公平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年工作主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手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政府社会并举的方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地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整合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公平优先原则。配置卫生资源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就诊选择等因素。对于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资源,要做到优先配置、均衡配置、充分配置。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鼓励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更多地由社会资本举办,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


加快发展、人才优先原则。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资源配置中,坚持把人力资源发展放在首位,并作为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本规划设立了面向2020年的诸多发展目标,具有一定前瞻性、超前性。本规划作为各地制订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策略确定实施阶段。


(三)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初步建立覆盖全市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主要卫生工作指标和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表1:东方体育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


(2014)


目标值


(2020)


健康素质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4.96


75.05


2


婴儿死亡率(


4.8


≤5


3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2.19


≤12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5


≤7


卫生资源配置


5


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人)


6.90


7.0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23


2.5


7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17


2.8


8


每万人口疾病控制人员数(人)


1.47


1.55


9


每万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人)


2.76


2.81


10


每万人口卫生监督人员数(人)


0.40


0.91


11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5.83


6






12


床位使用率(%)


81.72


90


13


平均住院天数(天)


8.68


7


14


免疫规划接种率(%)


92


>95


15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万)


146.51


<150


16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


97.2


100


17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78.02


80


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采供血、精神卫生、急救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


市办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下级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


县办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援基层和支援民营医疗机构等任务。


市办医疗机构主要向全市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相应的科研任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县办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载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应积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接受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鼓励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补充。


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按照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提供相应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向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包括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网络医疗服务等延伸医疗卫生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乡镇卫生院还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及发展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地、房屋建筑、床位、人员、设备、信息等。在不同的属地层级实行资源梯度配置。市级及以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社会办医疗机构按市场需求优先进行布局。


(一)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


全市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市办、县办;医疗机构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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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机构设置及发展。


(1)公共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0万人以下的县原则上只设1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县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相关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它专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市疾控中心达三级甲等疾控中心标准,50万人口以上县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拟新(迁)建和改扩建县疾控中心5个,其中:市中区迁建疾控中心1个,建筑面积4000 m2;五通桥区迁建疾控中心1个,建筑面积2300 m2;井研县新建疾控中心检验楼1幢,建筑面积2000 m2;沐川县改扩建疾控中心检验楼和健康教育楼,建筑面积3600 m2;马边县新建疾控中心1个,建筑面积1650 m2;金口河区新建疾控中心1个,建筑面积1250 m2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县级及以上政府根据工作职责,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设立1所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在现有乡镇(街道)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卫生综合监督等职能。乡镇卫生计生办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到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100%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使其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拟迁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2个,其中:市中区迁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建筑面积1400 m2;五通桥区迁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建筑面积1000 m2


妇幼保健机构。市和县级各应举办1所妇幼保健机构,市办和县办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分别成立市办、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2/3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拟新(迁)建和改扩建妇幼保健院6所,其中:市中区改建妇幼保健院2800 m2,新建妇幼保健院(妇幼儿童医院)分院1所,建筑面积40000 m2;五通桥区改扩建妇幼保健院1所,建筑面积2160 m2;井研县迁建妇幼保健院1所,建筑面积7000 m2;马边县迁建妇幼保健院1所,建筑面积3000 m2;峨边县迁建妇幼保健院1所,建筑面积2400 m2;金口河区新建和改扩建妇幼保健院1所,建筑面积2280 m2


血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情况规划血站设置。全市设置一所中心血站,不再设置单采血浆站。加强市中心血站能力建设,到2020年,市中心血站人员配置和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四川省血站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完善全市二级贮血点设置和管理。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到2020年,东方体育精神卫生中心进一步做强做大,发挥好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龙头作用。各县(市、区)力争建立一所独立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不能单独建立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县市区,依托县(市、区)人民医院建立精神病防治科。


急救中心(站)。以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龙头,市、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市级设置1个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2)医疗机构。


公立综合医疗机构。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服务需求、人口分布、老龄化程度、地理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疗机构中心城区发展规模,鼓励优质公立医疗资源向外延伸发展,重点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倾斜。


——市办综合医院。按服务需求设置市办综合医院。按照国家地市级医院建设要求,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县办综合医院。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中医资源缺乏的县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到2020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县办综合医院比例达到95%。拟改扩建县办综合医院5所,其中:峨眉山市改扩建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康复(科研教学)楼等,建筑面积60000 m2;井研县改扩建县人民医院,建筑面积3500 m2;夹江县扩建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3600 m2;沐川县扩建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筑面积4000 m2;马边县扩建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000 m2


中医医疗机构(民族医疗机构)。推动东方体育中医医院改造升级提水平,力争建成全省一流的市(州)级中医医院。提高县级中医医院覆盖水平,原则上5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均独立建立1所中医医院。加强现有8所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到2020年,70%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疗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其中市中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拟新(迁)建和改扩建中医医院6所,其中:迁建五通桥中医医院1所,建筑面积26000 m2;改扩建峨眉山市中医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暨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0000 m2;新建沙湾区中医医院1所,建筑面积11200 m2;新建夹江县中医医院1所,建筑面积8000 m2;迁建井研县中医医院1所,建筑面积6000 m2;新建沐川县中医医院1所,建筑面积7000 m2


公立专科医院。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原则上新增专科医院为社会资本投资举办。


——传染病专科医院。加强现有1个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到2020年,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传染病区。


——精神病专科医院。完成东方体育精神卫生中心整体迁建工作,加大对东方体育精神卫生中心的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创建成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提高县级精神病防治机构覆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未能设立独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县级人民医院设立精神病科。到2020年拟新建和改扩建精神病专科医院2所,其中:改扩建五通桥区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建筑面积6000m2;新建峨边彝族自治县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建筑面积3200m2


——肿瘤专科医院。加强现有1个肿瘤专科医院建设,达到二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到2020年,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肿瘤科。拟改扩建公立专科医院1所,为市中区改扩建肿瘤医院,建筑面积20000 m2


——儿童专科医院。完成东方体育儿童专科医院项目建设。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建设。


——其他专科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设立心血管、老年病、眼科、烧伤整形、医疗美容等专科医院建设。


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市内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儿医院、康复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站)、临终关怀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医院、儿童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美容、烧伤整形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发展网络医疗、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等新型业态,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20年拟新建民营医院17所,其中:沙湾区新建民营医院2所,建筑面积29000 m2;犍为县新建民营医院3所,建筑面积27750 m2;峨边县新建民营医院5所,建筑面积7500 m2;井研县新建民营医院3所,建筑面积10000m2;沐川县新建民营医院4所,建筑面积16500m2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比例达到40%。到2020年拟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6个,其中:五通桥区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个,建筑面积600m2;犍为迁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31个,建筑面积72800m2;夹江县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1个,建筑面积13800m2;沐川县改扩建乡镇卫生院7个,建筑面积5500m2;马边县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个,建筑面积1500m2;峨边县新建乡镇卫生院1个,建筑面积3200m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拟新(迁)建和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其中:市中区新(迁)建和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建筑面积13700m2;五通桥区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建筑面积3590m2;沙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建筑面积7500m2;井研县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建筑面积2000m2;马边县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建筑面积1400m2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拟新建及改扩建村卫生室370个,其中:沙湾区新建村卫生室15个,建筑面积900 m2;犍为县新建村卫生室150个,建筑面积9000 m2;峨边县新建村卫生室45个,建筑面积2700m2;沐川县新建及改扩建村卫生室160个,建筑面积9660m2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拟新建及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其中:沙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建筑面积600m2;井研县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建筑面积200m2;峨边县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建筑面积600m2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土地。


土地配置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1.0-1.2。


综合医疗机构。建设规模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床,用地规模分别为117、115、113、111、109m2/床。


中医医疗机构。新建建筑容积率宜控制在0.6-1.5之间,当改建、扩建用地紧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5。


传染病医院。建设规模150、250、400床,用地规模分别为130、125、120m2/床。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控制在1.0-1.5。


妇幼保健机构。单独建设时,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8-1.3。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建设规模150、150-300、300-500床,用地规模分别为108、105、105m2/床。


急救中心。建设规模5辆及以下、10、20、30、40、50、60辆,用地规模分别为1000、1500、2200、2800、3300、3700、4100 m2/床。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20床以下、21-99床,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分别为0.7、0.8-1.0。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无床、1-20床、21-99床,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分别为0.7、0.7、0.8-1.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为1-1.2。


(三)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编制人数,市级65 m2/人、县级60 m2/人。


综合医疗机构。建设规模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床,建筑面积分别为80、83、86、88、90 m2/床。


中医医疗机构。建设规模60床、210日门(急)诊人次;100床、350日门(急)诊人次;200、700日门(急)诊人次;300床、1050日门(急)诊人次;400床、1400日门(急)诊人次;500床,1750日门(急)诊人次。建筑面积分别为69-72、72-75、75-78、78-80、80-84、84-87 m2/床。


传染病医院。建设规模为150、250、400床,建筑面积分别为80-82、78-80、78-80m2/床。


卫生监督机构。按编制人数,建筑面积市级40-47 m2/人、县级40-50 m2/人。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按编制人数,建筑面积市级70 m2/人、县级75 m2/人。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建设规模150、150-300、300-500床,建筑规模分别为63、66、70 m2/床。


急救中心。建设规模5、10、20、30、40、50、60辆,建筑规模分别为850、1400、2150、2950、3700、4450、5200 m2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20床以下、20床以上,建筑面积指标分别为300-1100 m2/院、50-55 m2/床。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无床、1-20床、21-99床,建筑面积指标分别为200-300 m2/院、300-1100 m2/院、55-50 m2/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 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3-5万人的社区;建筑面积1700 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5-7万人的社区;建筑面积2000 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7-1 0万人的社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建筑面积分为160 m2、190m2、220m2三类,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0.8-1万人。


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按不超过60m2建设,不设病床。


(四)床位配置。


1、床位总体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0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配置。


(1)公立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以下(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其中:市办医院床位数1.0张以下,县办医院床位数1.8张以下,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0.2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禁止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新建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鼓励市级大型医院与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将调减床位和门诊量下沉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高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


(2)社会办医疗机构。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要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指导数为1.2张,目前东方体育已达到4473张(1.26张/千人)。各地要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对闲置的床位在县域内逐步加以调整,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五)人员配备。


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1、人员总体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达到7.0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和超过2.8人,医护比达到1:1.25。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


(1)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各类公共卫生人员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 4年修订版)》进行配置。


(2)医疗机构。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到2020年,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为全市不低于1:1.5、县(市、区)及以下不低于1:1.3,床护比为全市不低于1:0.7、县(市、区)及以下不低于1:0.5。未达到床医比、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每万城乡居民有2.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3、人员专业素质。


到2020年,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2%,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到28%,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


(六)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标准执行。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宜,每百万人口CT配置达到12.5台、MRI配置达到5.5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检验项目,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


(七)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化基础全面夯实。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100%人口。力争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乡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省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市居民人人拥有一张居民健康卡并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就医“一卡通”。推进建设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80%以上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省、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市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充分发挥中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是上下联动。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提高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完善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提供延续医疗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20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是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殊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工作。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四是多元发展。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引导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特需医疗服务,推进发展网络医疗等新型业态,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经营、共同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五是医养结合。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护理等服务,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康复与护理,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六、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5—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是未来6年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卫生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县政府应当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精心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负责辖区内县办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各级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把规划作为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绩效考核等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要狠抓落实、责任到位,把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加大投入,要素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系建设,在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保障用地供给。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体系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精心组织、精细实施重大疾病防治、县级卫生监督、精神卫生防治、妇幼保健、市级医院、儿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


(三)强化监督,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在本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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