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2021—2025)》已经东方体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2021—2025)
目 录
1.总则
1.1 预案定义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原则
1.4 编制依据
1.5 适用范围
1.6 工作原则
2.东方体育防汛概况
2.1 自然地理
2.2 地形地貌
2.3 水文气象
2.4 社会经济
2.5 防洪现状
2.6 洪涝灾害
3.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
3.2 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3.3 专项工作组
3.4 应急联动机制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防汛监测预警信息收集
4.2 预警预防行动
4.3 监测预警系统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5.2 应急响应发布
5.3 指挥流程
5.4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5.5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5.6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5.7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5.8 信息报送和处理
5.9 指挥和调度
5.10 抢险救灾
5.11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6.主要防御方案
6.1 江河防汛
6.2 城市洪涝防御方案
6.3 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方案
6.4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6.5 暴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6.6 河心洲坝防洪度汛方案
6.7 公路交通防洪度汛方案
6.8 东方体育各专业和部门防洪预案
7.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7.3 应急队伍保障
7.4 交通运输保障
7.5 电力保障
7.6 医疗卫生及民生保障
7.7 治安保障
7.8 物资保障
7.9 资金保障
7.10 社会动员保障
7.11 技术保障
7.12 宣传、培训和演习
8.后期处置
8.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8.2 调查评估
8.3 表扬
8.4 约谈整改
8.5 责任追究
9.附则
9.1 名词术语定义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解释部门
9.4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预案定义
防洪应急预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洪水、山洪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洪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是全市防洪抢险工作的依据和规范,预案一经批准,必须依法执行。各县(市、区)防洪应急预案和各部门专业防洪应急预案是全市防洪总体应急预案的延伸和补充。
1.2 编制目的
确保本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提高暴雨洪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抗洪抢险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3 编制原则
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服从大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汛期安全保障为基础,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投入抗洪抢险,以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东方体育防洪抢险的重点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经济命脉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确保城镇、江河、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景区景点和人口密集区安全。
1.4 编制依据
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库调度运行计划》《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东方体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成果》《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成果编写。
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编制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级防指)编制本辖区防洪应急预案,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编制专业预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造成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6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方体育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治水思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
2.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以确保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防洪排涝安全保证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原则。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乐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本市防汛抗洪危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坚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东方体育防汛概况
2.1 自然地理
东方体育古称嘉州,地处四川盆地西南部、成都平原南部,位于北纬28°24′57″—29°56′14″,东经102°55′08″—104°14′52″之间。北与眉山市丹棱县、东坡区、青神县交界;南与凉山州美姑县、宜宾市屏山县为邻;西与凉山州甘洛县、雅安市汉源县、眉山市洪雅县相连;东与眉山市仁寿县、自贡市荣县、宜宾市叙州区接壤。全市幅员面积1.27万平方公里,占四川省总面积的2.6%。东方体育共辖4区、6县、1市,即:东方体育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
东方体育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内唯一一个拥有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三处不同类型世界遗产的城市。东方体育作为成都经济区的主要支撑节点城市,连接了成都、川南及攀西三大区域,成为了四川省城镇体系中二级片区的主要中心城市,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在四川省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东方体育交通条件较好,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条境内主要河流汇聚于主城区,乐山港是成都经济区唯一港口,也是四川大件运输的第一港;境内公路、铁路、水路并存,现有公路网形成了“三纵二横”格局,G213、S103、S104、S305、S306与成乐高速、乐宜高速交织成网,成绵乐高铁、成昆铁路形成铁路大动脉,规划乐山机场建成后将形成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格局。
2.2 地形地貌
东方体育境内地势由西北、西南向东南、东北倾斜,从西往东地势有四级阶梯式变化。最西一级台阶面位于轿顶山、大瓦山、马鞍山、挖黑罗豁、大风顶一带,海拔3500—4000米左右,其中最高处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鞍山主峰(海拔4288米),为全市最高峰;相邻东面一级台阶面,位于峨眉山、枫香坪、大团岩一带,海拔3000米左右;再向东一级阶面,位于二峨山、三峨山、大牛包、五指山一代,海拔2000米左右;最东面一级台阶面,位于四峨山、大窝顶一带,海拔1000米左右。这种由西南向东北地势呈阶梯状下降的特点,反映了四川盆地西部边沿的地壳沿经向构造线与北西向构造线褶皱、断升的结果。东北部的丘陵、平原区域,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与四川盆地整体倾斜方向一致,是四川盆地的一部分。最南部犍为县新民镇马厂坝岷江出市境处,海拔仅307米,是全市最低的地方。这一区域由侏罗纪、白垩纪陆相沉积的红色岩层构成的丘陵广布,尤其在本区域东南部分。丘陵海拔一般为400—500米。
东方体育地形地貌分布大致以峨眉—沙湾—沐川一线为界,划分为西南与东北两大部分,呈“七山二丘一平”。西南部分是山地、峡谷区,属四川盆地的边沿部分,包括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全部,峨眉山市、沙湾区、沐川县三县(市、区)的一部分;东北部分是丘陵、平原区,属四川盆地内部区域,包括夹江县、井研县、犍为县、五通桥区、市中区等五县(区)的全部,峨眉山市、沙湾区、沐川县等三县(市、区)的一部分。
2.3 水文气象
乐山在特定地理环境条件下形成了多种气候类型。因地域处在北纬29°附近,全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雨量丰沛,水热同季,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在16.5—18.0℃之间,年平均无霜期长达300天以上,年平均霜日4.2—9.4天,年平均降雪日仅1.0—2.7天,全市气候复杂多样,垂直变化显著。
由于东方体育地形复杂,地势差异悬殊,形成复杂的气候。市境内有分布广泛的亚热带气候,也有亚干热河谷气候和高山气候。在垂直方向上,西南山区气候从山麓至山巅依次分布着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亚寒带等完整的气候带。东北与西南两部分气候迥异。东方体育东北部为丘陵平原分布区,显示出水平地带分布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景色,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多云雾,少日照,生长期长。西南部地貌为山地区域,气候垂直变化显著,山地具有亚热带至寒温带的完整垂直气候带谱。
2.4 社会经济
东方体育辖11个县(市、区)121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1107个村、263个社区。全市户籍人口348万人,常住人口316万人。2020年东方体育地区生产总值2003.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0.33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823.08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890.02亿元,增长3.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5.7%、50.7%和33.6%。三次产业结构为14.5:41.1:44.4。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3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75元。
2.5 防洪现状
1.工程现状
乐山呈“七山二丘一平”地貌特征,水系发达,江河密集,拥有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大主干河流和众多中小河流,其中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46条,超过500平方公里的河流11条,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6条,超过10000平方公里的河流3条,河道总长4595公里,沿江分布有11个县级以上城镇,有20个住人河心洲坝、堤防506.8公里。全市分布有224座水库、372座水电站、29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中型渠堰、1543处山洪灾害危险区、80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8家沿江化工企业(固废堆场)。全市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防御重点区域面广量大。
2.非工程现状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全市山洪灾害危险区1543处。所有山洪灾害危险区全部编制完成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基层防御为中心,完善了县、乡(镇)、村、组、户五级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了村组监测、预警、预报、安全转移职责。建成自动雨量站144站,自动水位站72站,自动水位雨量一体站61站,简易雨量站1034站,简易水位站213站,无线预警广播851套,视频监测站65站。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在山洪灾害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东方体育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实现市水务局与水利部、省水利厅、各县(市、区)水务局之间异地会商调度、远程指挥。加强对11个县(市、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会商、管理,提高东方体育山洪灾害决策水平和防汛指挥能力。
水利工程动态监控系统:全市建有水利工程动态监控系统,对全市185座水库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每间隔2小时提供监控点位图片,监控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并对水库水位超汛限进行直观的提示,便于汛期监管人员及时提醒水库管理单位及时调节水库水位至汛限水位以下。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全市10个中小河流水文站,12个中小河流水位站,137个中小河流雨量站均实现遥测数据自动化采集,遥测雨量水位等数据实时传送至四川省水情平台,有效提高中小河流防洪预警能力。
“四个一”重点区域防洪监测预警系统:针对重要江河堤防、江心岛(重要岸边坝)、沿江城镇、工业企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监测预警薄弱环节,新建重点区域监测预警系统12处,其中市中区4处(古儿坝站、饶坎站、肖公嘴站、肖坝站),高新区1处(老江坝站),五通桥区3处(双漩坝站、和邦工业站、永祥福华站),夹江县2处(丁字坝站、康中坝站),犍为县2处(老渡口站、糖房头站),依托现有基本水文(位)站,以基本水文(位)站洪水预报为基础,将预报结果以洪水水位关联到重点防洪部位,实现洪水监测实时化可视化,洪水预警及时快捷。
2.6 洪涝灾害
东方体育位于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中下游,地处成都平原与盆周山区接壤地带,著名的华西雨屏——峨眉山位于境内。暴雨频繁,洪水来势凶猛,峰量大,破坏性强。暴雨天气多集中于夏季,洪涝发生频率高,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其他天气灾害。据史志记载,不完全统计,东方体育境内从唐天复二年(公元902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的1048年中,发生大洪水年份有60次,平均约17年发生一次。近百年来,据历史洪水调查和水文部门实测资料,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乐山段,以1917年为第一大洪水,1931年为第二大洪水,1936年为第三大洪水,2020年为第四大洪水(实测最大洪水),1955年为第五大洪水,1961年为第六大洪水。
1.1917年(民国六年):据洪水调查,7月21日、22日洪水涨到顶峰,洪峰流量:岷江彭山15100立方米每秒,平羌峡19600立方米每秒,五通桥54000 立方米每秒,犍为51800立方米每秒,青衣江夹江千佛岩18700 立方米每秒。民国《乐山县志》载:六月朔淫雨,三日不止,初三河水陡涨,三江汇合,府河(岷江)尤甚,城中进水之地深至五、六尺,其未进水者,土桥、鼓楼、府街而已,西门将及县署前,城东南穿过小什字、灌玉堂街、育贤街道门口皆成巨浸。初四晨稍退尺许,早饭后雨仍不止,水复涨,较前更高尺余。北门外水亦及城脚,高慓山崩,坏城根数十丈。大西门侧,城亦崩陷。沿河居民破瓦登屋脊,处呼声处呼救,有两日不得食者。张公桥阑干(栏杆)石,每条约重千斤,皆为水冲去。楠木堰坏良田四百余亩,沿江各乡镇损失田土房屋、生命财产不可数计。沫东坝、曾氏祠附近冲毁田地数百亩,一夕成泽国,辟江一道,居民损失颇巨。
2.1931年(民国二十年):据洪水调查,岷江五通桥洪峰流量43900立方米每秒,青衣江千佛岩洪峰流量15700立方米每秒,《民国公报》(1931年9月4日)报道:“乐山,秋,大水,为民六(1917年)以来二次浩劫。8月19日淫雨,大水泛滥,北门、东门城内外一带皆被淹没。”
3.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据洪水调查,岷江平羌峡洪峰流量18900立方米每秒,五通桥37900立方米每秒。《华西日报》(1936年8月9日)报道:乐山“7月20日起,连降滂沱,迄数日才停止。8月1日,三江之水突然暴涨,沿河亭门无不进水者,如铁牛门、合江、平江等进水甚深,况有将城门完全淹没者,孤儿院受灾甚巨,水深约五尺有余,冲去房屋数间,被浪卷去六、七人,只救活二人。大码头沉船二只,淹毙船夫一名,冲毁桥梁。上下河街均进水,有尺余深,以至二尺者。邮局亦被水淹。上游冲下之牲畜、人物、竹树、房舍时有所见。”
4.1955年:7月14日,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岷江下游同时发生大暴雨洪水,处于暴雨中心带的夹江日降雨量达373.4毫米。洪峰流量:青衣江千佛岩17400立方米每秒。大渡河福禄8900立方米每秒,岷江五通桥35800立方米每秒。乐山城有较场坝街、板厂街、上河街、演武街等14条街道被淹。三江河心洲坝有107个全部被淹,有43个部分被淹。平坝、洲坝共淹没耕地约20多万亩,受灾人口20多万人。因灾死亡45人,倒塌冲走房屋约1078间,冲毁耕地3126亩。
5.1961年:6月27日—29日,岷江、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下游,连降大到暴雨。6月29日洪峰流量:岷江彭山9070立方米每秒,五通桥36200立方米每秒,青衣江千佛岩12900立方米每秒。乐山城有14条街道被淹,岷江下游的65个河心洲坝受到洪水的严重冲刷和淹没。五通桥区杨花渡河堤再一次冲毁。同时冲毁耕地534亩、冲走房屋78间。
6.1984年:7月30日,岷江中游发生特大暴雨,彭山—眉山河段洪峰流量13600立方米每秒,为建国后最大洪水。乐山城张公桥以上的街道全部被淹,关庙、通江沿江两岸汪洋一片。
7.1995年:岷江干流发生大洪水(中游8月11日出现建国以来第二大洪水、下游8月24日出现建国以来第三大洪水),青衣江发生中等偏高洪水。东方体育共发生区域性暴雨8次,其中大暴雨3次,特大暴雨2次,10余条小河相继出现建国后罕见大洪水。全市17个县(市、区)(含眉山6县)均受灾,受灾乡镇385个,受灾人口440.3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4.46亿元。
8.1996年:青衣江7月28日18时洪峰流量13700立方米每秒(为10年一遇),其他支流发生中等洪水,江河洪水、内涝、山地灾害交相发生。东方体育城区淹没1/3,最大水深达2米。全市有11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乡镇161个,受灾人口100.8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8亿元。
9.1999年:龙溪河发生特大洪水、大渡河发生大洪水、马边河为中等洪水,岷江干流中游、青衣江为小洪水,干支流汇合后岷江下游为中等洪水。青衣江夹江站、大渡河福禄站、岷江五通桥站最高水位均超保证水位。全市11个县(市、区)、161个乡镇、989个村、58.3万人受灾,死亡37人,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26亿元。
10.2005年:岷江干流为中等洪水,青衣江为小洪水,大渡河中游为大洪水、下游为中等洪水。江河洪灾不突出,但暴雨、大风、冰雹、雷击、山地灾害等各类灾害交错频繁发生,局部高强度降雨过程突出,受灾次数多,受灾范围广,灾情十分严重,损失仅次于1995年。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受灾,受灾乡镇163个、人口128.66万人,死亡29人,全市直接经济损失6.76亿元。
11.2010年:东方体育发生了“7.17”、“7.25”、“8.14”、“8.21”等多次历时长、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和大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江河水位陡涨,其中大渡河峨边沙坪水文站洪峰水位537.69米,超保证水位0.69米,洪峰流量7190立方米每秒,为该站自1966年建站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洪水重现期相当于20年一遇;青衣江夹江千佛岩水文站洪峰水位为412.09米,超警戒水位0.09米,洪峰流量为7370立方米每秒,为该站近10年来的第二大洪水;岷江五通桥水文站洪峰水位342.12米,超警戒水位0.12米,洪峰流量17300立方米每秒,为该站自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全市洪灾直接经济损失6.59亿元。
12.2019年:暴雨过程多、雨量大、时间集中,洪水过程频繁、峰高量大,洪涝灾害损失严重。全市先后出现5次区域性暴雨和3次区域性大暴雨。江河洪水超警11条次,超保6条次。7月28日至8月5日,在不到10天时间内,连续遭遇了自1985年以来最强的三次(“7.28”“8.2”“8.5”)区域性大暴雨,且三次均为全省暴雨中心,降雨总量、影响范围、叠加效应历史罕见,最大日降雨量达382.8毫米(市中区凌云乡);最大小时雨量达142.1毫米每小时(沐川县箭板镇)。青衣江、峨眉河等多条河流出现超警、超保水位,马边河马边水文站、峨眉河苏稽水文站创建站以来最高记录。全市11个县(市、区)219个乡镇52万人受灾,因灾转移7.1万人,全市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8.19亿元。其中“8.2”大暴雨造成马边县城被淹面积达58%,“8.5”大暴雨造成乐山中心城区遭受有水文记录以来最大洪涝灾害。
13.2020年:全市共发生4次区域性暴雨、3次区域性大暴雨天气过程,8月11日至18日出现两轮持续性大暴雨天气过程,仅1天无雨,为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范围、最长时间、最强降雨。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上游的成都、眉山、雅安和乐山同期出现暴雨、大暴雨,个别特大暴雨。“8.11—8.18”期间,乐山江河累计发生111站次洪水过程,超警超保44站次,青衣江下游、官料河特大洪水,岷江中下游大洪水、峨眉河、马边河下游、龙溪河大洪水,大渡河下游、马边河上游中等洪水。青衣江夹江水文站洪峰水位414.71米,超保证水位1.21米,洪峰流量18100立方米每秒,重现期100年一遇,为建站以来最大洪水;岷江五通桥水文站洪峰水位345.63米,超保证水位2.13米,洪峰流量37500立方米每秒,重现期约40年一遇,为建站以来最大洪水;岷江乌尤寺水位站洪峰水位363.54米,超保证水位1.64米,为1941年建站以来最大洪水,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大佛平台进水深度约2.53米,是继1917年大佛脚面被淹没后第二次被淹没。暴雨洪灾造成全市11个县(市、区)132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79.79万人,转移人员30.74万人。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17.50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9.63亿元。
3.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设立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汛工作。
3.1.1 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总指挥、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总指挥:东方体育市长
指挥长:东方体育常务副市长、东方体育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市长、东方体育分管水务的副市长,分管水务的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一副指挥长:乐山军分区副司令员。
常务副指挥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
副指挥长:东方体育分工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武警乐山支队副支队长以及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乐山军分区、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乐山水文局、东方体育新闻办、武警东方体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数字经济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人防办、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山分公司、市红十字会、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市防指成员。
东方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
有防汛任务的县(市、区)设立由有关部门、驻地武警、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县级防指,在上级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防汛工作。
有防汛任务的乡镇、街道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工作。
有防汛任务的行政村、城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工作。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3.1.2 职责
3.1.2.1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方体育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东方体育防汛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市委、东方体育东方体育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市防汛形势,部署水灾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建立健全防汛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工作。
4.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体系,提升全市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5.督促指导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省工作组和市委东方体育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7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8.完成省防指、市委东方体育交办的其他工作。
3.1.2.2 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指成员单位是市防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全市防汛减灾工作,并认真完成市防指临时交办的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乐山军分区:负责协调驻乐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任务。
市水务局:会同市应急局共同承担市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灾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市水灾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对一般水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完善东方体育防汛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建立灾情报告制度;负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市应急局:会同市水务局共同承担市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市水灾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水灾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市水灾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完善东方体育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洪灾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市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筹调度全市防汛物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水利防汛工程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所需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
乐山水文局:负责全市雨水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江河洪水预报、中型及以上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水情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所需的水情和墒情信息。
东方体育新闻办:负责防汛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统筹做好防汛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武警东方体育支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防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工程建设纳入上级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调运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在建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所辖在建水电站编制汛期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
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电力企业的运行安全,按照省、市防指调度指令协调并结合乐山电力保障供应,保障防洪调度命令的顺利执行,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的紧急调度。并按市防指要求做好救援药品等医疗物资储备保障。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防汛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防汛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上级防汛补助资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牵头负责城市内涝的应对处置;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排涝设施工程建设、城镇辖区内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安全提供技术指导。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负责指导航电工程防汛安全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涝灾信息,指导全市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商超市场监测工作,及时反馈商超生活物资信息,配合做好生活物资向重点商超的紧急调拨,稳定商超物资供应等工作。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调广播电视防汛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地方做好旅游景区、景点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地方组织旅游景区景点临时关闭,做好游客疏散安置。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汛减灾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防汛减灾工作,组织国有企业配合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市数字经济局: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做好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负责协调推进防汛减灾信息化项目建设。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协调全市保险公司受理全市受灾保险的理赔工作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全市林业涝灾信息,防汛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
市人防办:负责协调组织人防工程防汛减灾工作,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山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负责预警信息的短信推送工作。
市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灾抢险救援。
国网乐山供电公司:负责所辖水电站防汛电力调度运行、所属电力设施运维保障等工作,协助指导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所辖电、气、水网及电厂、燃气厂站、自来水厂汛期安全稳定运行。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2 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级防指在市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3.3 专项工作组
市防指设立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执行省防指、市委、东方体育安排部署,做好防汛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成员单位:乐山军分区、武警东方体育支队、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乐山水文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山分公司、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通信等设施。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公交公司、市运输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洪灾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乐山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东方体育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3.4 应急联动机制
当市内发生洪涝灾害时,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防汛办(市应急局、市水务局)报告,并由市防汛办整理后上报市委、东方体育及市应急委和省防指,抄送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同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东方体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方体育防洪应急预案(2021—2025)》和各防汛专业预案要求,展开相应工作。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防汛监测预警信息收集
监测预警按照统一渠道,分级、分区域、分专业的原则实施。防汛信息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进行监测、收集、核实、上报和管理。
4.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要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为全市防汛工作提供长、中、短期天气,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和实时降雨情况等气象信息。
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指。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及有关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同级防指。
4.1.2 水情信息
乐山水文局负责提供影响控制东方体育各水文站的实时水情和雨情信息。暴雨发生后,乐山水文局应根据降雨情况及时作出主要江河的洪水预测、预报,并将预报峰值及发生的时间立即通报市防汛办。
4.1.3 工程信息
工程信息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收集上报。
1.堤防险情
(1)堤防险情
险情类型:堤防管涌、渗水、漏洞、滑坡、跌窝、裂缝、坍塌、陷坑、漫溢、决口、穿堤建筑物出险等险情。
险情发生时间、位置、范围及相关指标。
险情发生时气象、水情情况及发展趋势。
堤防决口影响的范围、人口、重要设施情况,受威胁地区人员转移情况。
(2)堤防基本情况
堤防名称、等级、标准、所在江河位置(具体到乡镇),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及断面情况。
(3)堤防抢险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
2.水库险情
(1)水库险情
水库名称、所在位置(具体到乡镇)和所在流域;险情发生时间、位置、类型;水库出险时及最新库水位、库容、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水库出险对下游影响及人员转移情况。
(2)水库基本情况
水库防汛行政负责人、防汛指挥调度权限、汛期调度运行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情况,水库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及主要泄洪设施情况,建设时间,是否为病险水库,水库有关特征值。
(3)水库抢险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山丘区洪水、泥石流或滑坡)及规模,影响程度和范围,预警情况。
人员伤亡情况及伤亡原因分类,人员围困情况,主要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重要基础设施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
(2)灾害发生地雨情、水情
包括降雨范围、强度和时间及预报情况,洪水水情。
(3)采取的主要措施
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执行情况及人员转移安置情况。
4.堰塞湖险情
(1)堰塞湖险情
堰塞湖名称、所在位置(具体到乡镇、村组)和所在流域,堰塞湖溃坝洪水流量;堰塞湖溃坝对下游影响及人员转移情况。
(2)堰塞湖基本情况
堰塞湖行政责任人,堰塞湖预警与响应等情况,堰塞湖集雨面积、蓄水量。
(3)堰塞湖抢险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
5.城市受淹
(1)城市进水基本情况
城市进水时间及持续时间。城区受淹面积及占城区面积比例,最大水深;进水城市当前情况;进水城市地理、地形特征,防洪工程概况(堤防名称、级别,堤顶高程,防御标准及所在江河的警戒水位、保证水位等)。
(2)城市受淹的主要原因
包括降雨范围、强度、历时;以及导致城市进水的河流控制站水情(洪峰水位、相应流量和洪水量级)、城市受淹原因(内涝、山洪、堤防决口、漫堤等)。
(3)基础设施运行及损毁情况
洪水对城市电力、供水、供气、交通、通信等正常运行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基础设施损毁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4)人员被洪水围困情况
被洪水围困人员的人数、围困的地点、围困的时间、有无生命危险、是否需要转移安置,被围困人员现状及转移安置、卫生防疫等情况。
4.1.4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地点、时间、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灾情汇总及上报。村(社)—乡(镇、街道)—县(市、区)按照《自然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制度》填报指标,逐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时,县级应急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填报相关报表,市级应急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4.1.5 加强防汛值班
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主汛期或江河湖泊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有较大险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应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4.2 预警预防行动
4.2.1 预警预防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健全各级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针对江河、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及城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景点、重要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逐一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及监测预警、巡查转移、抢险救援责任人。
3.工程准备。汛前防洪工程统计复查,按标准和状况分级分类,提前摸清工程、危险区实时情况。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涉河涉水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2.2 预警信息发布
1.江河洪水:按照常年洪水、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超保证水位洪水、超标准洪水标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预报情况,提出江河洪水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2.城市内涝:按照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预报情况,提出城市内涝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3.山洪灾害: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雨情趋势,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提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4.水库洪水:按照水库防御标准及工程状况和暴雨预测预报情况,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库风险情况,提出水库洪水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5.堰塞湖灾害:堰塞湖出现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及堰塞湖溃坝风险情况,提出堰塞湖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6.地质灾害:按照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规定执行。
7.公路道路水路:按照安全行驶标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情况和地质灾害预测情况,提出公路、道路、水路等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8.旅游景区景点: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和林业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旅游景区景点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4.3 监测预警系统
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依托1+3+N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的预警系统、一体化联动指挥系统和各职能部门自身专业的监测预警系统,各级防指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电视、广播、电子邮件、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短消息服务等,实现全市洪水灾害信息及洪水预测预警信息的交流、互通、传送和共享。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按全市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级。各县(市、区)防指和相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2.市防指负责对影响全市防汛安全的重大防洪工程的运行进行调度或者协调省防指调度;其他防洪工程的运行调度由所属县级防指负责,必要时,视其情况由市防指直接调度。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当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
4.发生跨区域洪水灾害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水发生地防指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指通报情况。
5.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生态环境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5.2 应急响应发布
1.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总指挥批准,市防指发布。
2.Ⅱ级和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市防指发布。
3.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市防指发布。
5.3 指挥流程
为了保证东方体育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东方体育防汛抢险的指挥按“属地为主、分级展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
5.4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5.4.1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1.岷江、青衣江、大渡河等多个流域出现特大洪水;
2.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中型水库、重点小(一)型水库、堰塞湖出现垮坝失事;
4.可能发生特大山洪、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影响区的安全;
5.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Ⅰ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市防汛办提出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防指总指挥批准后发布。
5.4.2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汛办及时向县级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省防指、市应急委。县级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防指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对工作。根据需要,市防指总指挥组织召开全市紧急动员会,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召开会商研判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
3.指挥长(或市防指总指挥安排的其他市领导)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实时安排部署。
4.市防指指挥长或由其指派的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5.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指挥长和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6.市防指启动工作专项组,按职责全力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及职责。
7.市防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9.市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5.4.3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市防汛办提出终止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总指挥批准后,宣布结束Ⅰ级防汛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县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市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市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5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5.5.1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1.岷江、青衣江、大渡河等多个流域出现大洪水;
2.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工程出现可能导致决口的严重险情或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非重点小(一)型水库垮坝,堰塞湖出现溃坝可能垮坝;
4.可能发生大型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影响区的安全;
5.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Ⅱ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市防汛办提出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长批准后发布,同时上报总指挥。
5.5.2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汛办及时向县级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省防指、市应急委。有关县级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市防指指挥长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会商研判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4.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研判防汛形势,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指挥长和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5.市防指启动工作专项组,按职责全力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及职责。
6.市防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7.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市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5.5.3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市防汛办提出终止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防指指挥长同意后宣布结束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并上报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县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市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市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6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5.6.1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1.岷江、青衣江、大渡河等多个流域出现较大洪水;
2.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出现可能导致决口的重大险情;
3.中型水库可能出险、非重点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发生可能导致垮坝的重大险情;
4.可能发生较大型山洪、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影响区内安全;
5.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Ⅲ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市防汛办提出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长批准后发布。
5.6.2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汛办及时向县级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省防指。有关县级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研判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部署防汛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研判防汛形势,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指挥长和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4.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与省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保持电话畅通。视情启动部分专项工作组。
5.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6.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7.市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
5.6.3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市防汛办提出终止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宣布结束Ⅲ级防汛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县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市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市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7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5.7.1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1.岷江、青衣江、大渡河等一个流域发生一般洪水;
2.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出现一般水毁险情;
3.重点小(一)型水库可能出险;
4.可能发生中等规模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影响区内安全;
5.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市防汛办提出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同时上报市防指各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
5.7.2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汛办及时向相关县级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省防指。有关县级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市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研判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部署防汛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研判防汛形势,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指挥长和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4.市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应对工作。
5.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7.市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5.7.3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市防汛办提出终止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经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宣布结束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县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市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市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8 信息报送和处理
5.8.1 信息监测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各级防指要确定辖区内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地区,制定相应的数据监测制度,对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进行监测并建立数据库,做到有效监控,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5.8.2 信息汇总和报告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防指统一负责,应及时快捷、真实全面。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遇突发险情、灾情,各级防指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报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时,可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接到汛情、险情、灾情等水灾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防指要立即如实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防指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
市防汛办接到重大汛情、险情、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省防指、市委、东方体育,并做好续报。
5.8.3 信息发布
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全市性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宣传部门发布;涉及洪涝灾害的,由市防指报东方体育审核后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印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各县(市、区)信息发布可参照市级信息发布形式发布。
5.新闻发布
(1)防汛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由市防指协调宣传部门按照市委、东方体育有关规定对发布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2)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防御洪水、内涝、山洪灾害和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公众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抗洪救灾的成功事例和好人好事。
5.9 指挥和调度
各级防指是防汛抢险救援的调度指挥机关,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和抢险救援资源,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发生重大灾情后,上一级防指应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5.10 抢险救灾
对发生洪涝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和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同时,抢险救灾采用专业队伍和非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实施。
5.11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11.1 安全防护
1.各级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和抢救伤员必备的药品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当地防指或现场总指挥视情况做出决策,其进入和撤出现场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
3.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提供避难场所或采取其他措施,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11.2 医疗救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当地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分队,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现场成立紧急救护所。
5.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洪涝灾害出现后,事发地防指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管控,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同时,报上级防指。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洪抢险。
6.主要防御方案
6.1 江河防汛
东方体育地处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中下游,水系发达,江河密集,其中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46条,超过500平方公里的河流11条,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6条,超过10000平方公里的河流3条,河道总长4595公里,沿江(河)分布有11个县级以上城镇,有20个住人河心洲坝、堤防506.8公里。乐山位于著名的华西雨屏——峨眉山暴雨区,暴雨频繁,洪水来势凶猛,峰量大,破坏性强,洪涝发生频率高。江河防汛重点主要包括:岷江干流、大渡河干流、青衣江干流、马边河干流。
6.1.1 流域概况
1.岷江流域概况。岷江发源于四川省松潘县郎架岭及弓杠岭的八寨乡血洛村,发源地高程4313.0米。流经成都平原,经双流、新津、彭山、东坡区、青神后,于悦来乡进入东方体育中区,再经五通桥区,于犍为县龙溪河口处出东方体育界,至宜宾汇入长江,河口高程260.0米。全流域面积13.54万平方公里,干流全长594.0公里,平均比降1.86‰。在东方体育境内(不含大渡河、青衣江)流域面积为7042平方公里。岷江干流洪水中,周边支流或上游发生特大洪水,而干流洪水较小时,仅在支流或局部范围造成灾害,经平原水网调蓄后,逐渐演变为一般洪水。大多情况是平原地区发生大暴雨时,周边小支流和上游下段部分地区同时出现暴雨或大雨,干、支流组合洪水往往形成乐山以上干流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如1955年洪水、1961年洪水。岷江流域内一次洪水的历时较长,洪水过程线多复峰。干流彭山以下,沿江各支流相继加入,特别是大渡河干流、青衣江洪水注入后,过程线更加肥胖,峰高量大,历时更长。据五通桥水文站1961、1975、1981、2020年等大洪水资料分析,一次洪水历时一般6—16天,洪峰历时3—4小时,其中流量在2000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持续时间11—21小时;据高场水文站1961、1975、1981、2020年等年份大洪水资料分析,一次洪水历时一般7—21天,洪峰历时5—6小时。
岷江干流紫坪铺水库位于岷江干流上游都江堰市西北9公里处,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2662平方公里,占岷江上游面积的98%,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防洪、旅游的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于2006年12月完工。紫坪铺水库校核洪水位883.10米,相应洪水标准为可能最大洪水、洪峰流量12700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871.10米,相应洪水标准为千年一遇(P=0.1%)、洪峰流量8300立方米每秒;正常蓄水位877.00米,汛限水位850.00米,死水位817.00米,水库总库容11.1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7.74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67亿立方米。紫坪铺水库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担负着岷江干流中下游的防洪任务。汛期调度方式为:6月1日—9月30日,按防洪限制水位850米运行;当下游保护对象遭遇大洪水时,采用拦洪错峰调度方式,通过水库的滞洪作用,提升下游河段防洪能力。
2.青衣江流域概况。青衣江发源于宝兴县夹金山与巴郎山交汇处的蜀西营,发源地高程4470.9米,流域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干流全长289公里。青衣江由雅安流经洪雅后于夹江县石棉渡入境,至东方体育中区草鞋渡注入大渡河,河口高程360.0米。青衣江在东方体育境内流域面积627平方公里。青衣江一次暴雨可笼罩全流域。暴雨中心常出现在中、下游的雅安至夹江之间,尤以峨眉山西北麓的周公河、花溪河出现最多。青衣江流域面积较大、小支流众多,洪水汇集快,缺少控制性水库调节,易形成大洪水。
3.大渡河流域概况。大渡河发源于青海省果洛山东南麓的久治县哇尔依乡,发源地高程4478.2米。流域面积7.74万平方公里(不含青衣江),干流全长1062.0公里,平均比降1.20‰。自金口河区白熊沟入境,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沙湾区、沐川县,在市中区草鞋渡纳青衣江来水后,至乐山城区肖公嘴注入岷江,河口高程355.0米。干流在东方体育境内河长172.0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31‰,境内流域面积(不含青衣江)4642平方公里,落差253.0米。大渡河干流洪水主要由降水形成。因受高程、地形及地理位置的影响,上游大多数地区基本未出现过暴雨。由于集水面积大、流域形状狭长、支流多沿干流对称发育、汇流不集中、加之植被较好以及地表有利于下渗和滞流等原因,形成的洪水具有量大、峰不高,缓涨缓落,历时较长的特点,最大涨率每小时仅100立方米每秒左右。洪水过程多呈复峰型且涨落缓慢,大中洪水一次历时一般5—11天。若遇大面积和长历时降雨可形成特大洪水,洪水历时会更长。中、下游处于青衣江、马边河及安宁河暴雨区的波及范围,暴雨出现机会较多,是本流域洪水的主要来源地区。其洪水过程线陡涨陡落,峰高量不大,洪水过程的最大涨率每小时可达1000立方米每秒左右。流域主汛期为6—9月,年最大流量多出现在6、7月份,以7月份出现的机会最多,约占50%左右,8月份出现年最大流量的机会较少,约占10%左右,9月份又相对较多,约占20%左右。大渡河干流较大洪水主要来源于中、下游,也有来自上游或由上游和中下游组合而成的。
大渡河干流瀑布沟水库位于雅安市汉源县境内,地处大渡河与尼日河汇合口的上游觉托附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68512平方公里,占大渡河全流域面积的88.5%,是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型工程。2009年11月底开始蓄水。瀑布沟水库校核洪水位853.78米,设计洪水位850.24米,正常蓄水位850米,主汛期汛限水位841米,死水位790米;水库总库容53.3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38.94亿立方米。瀑布沟水库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在设计及现状条件下,瀑布沟水库的调洪库容为10.48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为7.30亿立方米。瀑布沟水库防洪对象主要为大渡河下游沿岸的城镇、沿江堤坝及成昆铁路,通过水库调蓄,使成昆铁路峨边沙坪路段在大渡河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能安全通行,下游城镇、河心洲的防洪标准提高到约20年一遇,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东方体育的洪灾损失。
4.马边河流域概况。马边河发源于美姑县龙窝乡的小凉山椅子桠口,发源地高程2708.6米,河口位于清溪镇康家村。马边河为岷江右岸一级支流,流经美姑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犍为县,最后在犍为县清溪镇康家村汇入岷江,河口高程320.0米。干流全长196.0公里,平均比降2.10‰,全流域面积3587平方公里。其中在东方体育境内流域面积3162平方公里。
马边河流域主要控制性水电工程有官帽舟电站及舟坝电站,其坝前水库均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官帽舟电站采用长隧洞混合式开发方案,坝址位于苏坝镇上游约1.0公里处,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449平方公里,占马边河流域面积的40.5%,厂址位于坝址下游约10.0公里处。舟坝电站位于马边河中游,在洋溪河汇口以下的舟坝镇附近,距离河口约46 .0公里,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162平方公里。
6.1.2 洪水防御方案确定
1.岷江洪水防御方案确定。岷江上游建有紫坪埔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具备一定的防洪调蓄能力。岷江洪水防御方案采用彭山水文站和五通桥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
岷江肖公嘴以上河段洪水防御方案采用彭山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彭山站警戒水位422.90米,相应流量8650 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保证水位423.50米,相应流量108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
岷江三江汇合口下游洪水防御方案采用五通桥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五通桥站警戒水位342.20米,相应流量192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3年一遇;保证水位343.50米,相应流量246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
2.青衣江洪水防御方案确定。青衣江洪水防御方案采用多营坪水文站、夹江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青衣江流域内虽建有多个梯级水电站,但防洪调蓄能力较弱。多营坪站警戒水位588.90米,相应流量739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保证水位590.40米,相应流量96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夹江站警戒水位412.00米,相应流量864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3年一遇;保证水位413.50米,相应流量136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
3.大渡河洪水防御方案确定。大渡河上游瀑布沟水库是大渡河流域的控制性防洪工程,有较大的削峰调峰能力。大渡河乐山段洪水防御方案采用金口河水文站、峨边水文站、沙湾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金口河站警戒水位577.00米,相应流量6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保证水位578.00米,相应流量7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峨边站警戒水位536.00米,相应流量556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3年一遇;保证水位537.00米,相应流量652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沙湾站警戒水位405.10米,相应流量7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保证水位405.95米,相应流量828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
峨边彝族自治县洪水防御方案及防汛调度除依据预报水位、流量外,还需考虑龚嘴水库水位的影响,综合分析预测大渡河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段及下游马嘶溪段水位,在此基础上调整本防御方案,进行防洪调度。汛期,枕头坝、沙坪二级、龚嘴、铜街子、沙湾、安谷电站必须按要求分别向市防汛办、金口河区、沙湾区、市中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指通报入库及出库流量,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紧急防汛期,需要电站滞洪削峰时,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市防指可直接(或协调省防指)向电站发出滞洪削峰调度命令,电站必须服从。同时,电站要做好自身防洪工作,确保大坝万无一失。
4.马边河洪水防御方案确定。马边河洪水防御方案采用官帽舟电站、马边水文站和清水溪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上游官帽舟水库是马边河流域的控制性防洪工程,有较大的削峰调峰能力。
马边河上中游(沐川境内至马边县城河段)洪水防御方案采用马边水文站控制断面水位:马边站警戒水位537.50米,相应流量141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3年一遇;保证水位538.20米,相应流量176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马边河下游(犍为县河段)洪水防御方案采用清水溪水文站为控制水位:清水溪站警戒水位11.60米,相应流量350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5年一遇;保证水位12.80米,相应流量4570立方米每秒,洪水重现期为8年一遇。
马边彝族自治县洪水防御方案及防汛抗洪指挥调度除依据预报水位、流量外,还应考虑官帽舟水库水位影响,综合分析预测马边河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段及下游沐川段水位,在此基础上调整本防御方案,进行防洪调度。汛期,官帽舟及马边河上游较大支沟电站必须按要求分别向市防汛办、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防指通报入库及出库流量,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紧急防汛期,需要电站滞洪削峰时,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市防指可直接(或协调省防指)向电站发出滞洪削峰调度命令,电站必须服从。同时,电站要做好自身防洪工作,确保大坝万无一失。
6.1.3 洪水预警和预报机制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指。
2.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增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本级政府和防指。
3.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频次,及时上报测验结果,乐山水文局应在30分钟内将彭山水文站、五通桥水文站,青衣江洪雅水文站、夹江水文站,大渡河金口河水文站、峨边沙坪水文站、沙湾水文站,马边河马边水文站、清水溪水文站的实测水位、相应流量和洪水趋势报市防汛办,乐山气象台要实时监控相应流域降雨实况报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分析研判,提请市防指开展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防汛准备。
4.水文、气象、应急、水务等部门会商汛情,根据江河上游来水和区间降雨情况,预报江河各控制水文站洪水流量,作为防指的预警依据。
6.1.4 洪水防御方案
1.常年洪水防御:常年洪水对市境内岷江、青衣江、大渡河、马边河沿江县(市、区)、乡镇基本无大的影响,只有部分耕地(农田)被淹。此时,市和沿江县(市、区)防汛办及有关乡镇要加强值班,做好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
2.常年洪水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当预报岷江彭山水文站、五通桥水文站或青衣江洪雅水文站、夹江水文站或大渡河金口河水文站、峨边沙坪水文站、沙湾水文站或马边河马边水文站、清水溪水文站水位超过常年水位可能达到警戒水位时。县级防指组织加强堤防工程尤其重点险工段巡查,重点险工险段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好抢险准备。相关县级防汛办随时向本级防指指挥长和市防汛办报告汛情。
3.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当预报岷江彭山水文站、五通桥水文站或青衣江洪雅水文站、夹江水文站或大渡河金口河水文站、峨边沙坪水文站、沙湾水文站或马边河马边水文站、清水溪水文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可能达到保证水位时。市、县防指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堤防险工险段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水情变化趋势,由有关县级防指通知有关乡镇沿江低洼地带的群众安全转移。
4.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当预报岷江彭山水文站、五通桥水文站或青衣江洪雅水文站、夹江水文站或大渡河金口河水文站、峨边沙坪水文站、沙湾水文站或马边河马边水文站、清水溪水文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可能达到设防标准洪水时,市、县防指了解和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调度抗洪抢险。市防指直接或协调省防指实施洪水调度,对岷江、青衣江、大渡河、马边河有调洪能力的水库发布滞洪削峰调度命令。市、县领导和防指各成员按分片负责联系制度,赶赴责任片区协助当地政府指挥抗洪抢险,在保证水位以内,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全力抢险,确保江河堤防不出现大的险情;住人河心洲坝及沿江低矮地带群众及时转移安置;水上船只及时转移避洪;沿江受淹区物资特别是危化品及时安全转移。交通部门要组织对沿江桥梁加强监测,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5.超标准洪水防御:东方体育辖11个县(市、区),其中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沿马边河、井研县沿茫溪河、沐川县沿沐溪河、峨眉山市沿峨眉河外,其余7个县(市、区)主要集中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沿岸。各县(市、区)现状城市防洪能力为10—20年一遇,乐山主城区城现状防洪能力为10—50年一遇(其中肖公嘴段局部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
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市、县防指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市、县领导、防指成员单位领导深入各责任地段,指挥抗洪抢险。由市、县防指统一调度抢险队伍,按责任地段上堤抢险救灾,必要时放弃部分非重点堤段防守,允许部分非重要堤防自然溃堤。乐山军分区、驻乐部队支援地方抗洪抢险,由市防指统一调度,全力保证城镇、水电站、工业区和重要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2 城市洪涝防御方案
6.2.1 城市概况
城市防洪指防御城市受外江洪水袭击和内涝积水形成的灾害。外洪防御方面,全市沿江沿河城市防洪能力现状为10—20年一遇,乐山主城区防洪能力现状为10—50年一遇(其中肖公嘴段局部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部分地段不满足防洪设防标准,城市防洪河堤未形成封闭。城市内涝方面,全市城区现状排水管道未形成完整系统,排水体制大部分为混流+截流的方式,排水管渠设计标准偏低,建成区大部分为硬质地面,透水性差,径流系数大,雨水调蓄设施少,部分低洼地区建设高程未能达到城市防洪排涝的标准,内涝问题短期内无法根除,全市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严重不足。应对城市内涝抢险方面,呈现出排涝装备种类不齐全、数量少、规格小的问题,缺少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
6.2.2 城市洪涝防御
1.各级防指组织水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城市(县城)防洪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东方体育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并执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并执行。
2.县级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与应急部门、水务部门共同牵头建立“防、抗、救”分工合作机制,组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等分区域健全巡查值守、避险转移和应急救援“网格化”责任体系。公安、住建、交通、人防、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监测预警、群众转移避险、临时安置、应急排涝等相关工作。市、县两级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城市防洪排涝减灾合力。
3.住建部门要在汛前对排水管网全面巡查完成清掏作业,确保畅通;要充分做好队伍、机具、方案准备,随时抽排城市内涝积水;督促指导物业小区补齐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指导物业小区加强对地下车库的防范。
6.3 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方案
6.3.1 水库防洪调度方案
水库防洪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各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运行及工程情况科学制定。
1.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经市水务局审定、市防指批准后执行,报水利厅备案;小(一)型水库及重点小(二)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所在县(市、区)水务局审定,报县(市、区)防指批准执行,报市水务局备案;非重点小(二)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报县(市、区)水务局备案。非常情况下,必须服从上级防指调度。
2.水库防洪调度责任,按分级管理原则执行。中型水库防洪调度由市水务局发布指令、相关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执行;县管小(一)型水库防洪调度由所在县(市、区)水务局发布调度指令,相关水库管理单位执行;非县管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防洪调度由主管部门商防汛部门发布指令,水库管理单位执行。
3.县(市、区)水务局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病险水库度汛安全进行行业检查,认真审定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4.各水库管理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开展水库枢纽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切实做到防洪蓄水两不误。汛期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情趋势,严格执行经审查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预案,提前做好防洪、蓄水的准备。
根据气象预报、水库水情预报、库存水量和实测出入库流量,预计水库水位将超过汛期限制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要提前放水腾出防洪库容,禁止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运行。
5.当中型、小(一)型及重点小(二)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重要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水库安全运行时,必须立即报告市、县(市、区)防指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防洪行政责任人必须赶到现场指挥排险和抢险工作。当出现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时,县(市、区)防指指挥长及分片区联系的市、县(市、区)领导必须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
6.3.2 水电站防洪调度方案
1.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预案由各电站根据自身实际编制,按分级管理权限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水电站编制和执行。应急抢险预案必须印发到所有影响对象单位。
2.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非常情况下,必须服从上级防指调度。市内372座水电站业主或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调度计划或调度指令,水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经核实拒不执行或者不严格执行的,坚决严肃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全力协助加强监管。
3.各水电站要严格执行汛期限制水位运行的规定,不得在汛期超限制水位发电运行。水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发电。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全力协助加强监管。
4.各水电站在汛前、汛中必须认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应急抢险预案,并组织影响对象单位共同开展预案演练。
5.上下游水电站之间、水电站与下游乡镇村组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上下游水情通报机制,实现联防联抗。上游电站泄水前必须提前通知下游水电站和沿线乡镇村组,以便下游提前做好防洪避险各项准备。
6.水电站出现险情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防指及主管部门、通报下游相关单位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水电站业主或者管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险工作,尽快排除险情,下游相关单位要迅速按照预案做好应对工作。
6.4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6.4.1 灾害现状
山洪地质灾害主要是指暴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目前,全市有1543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其中分布情况市中区96处,五通桥区120处,沙湾区169处,金口河区39处,峨眉山市213处,犍为县116处,夹江县130处,井研县173处,沐川县210处,马边彝族自治县99处,峨边彝族自治县178处。高山地区占48.4%,丘陵地区占51.6%,威胁人口15.58万人,威胁2000人以上山洪灾害危险区11个。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3.37万人。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1.26亿元,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利工程动态监控系统、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建成各类监测预警站点2892个,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飞跃式转变,系统投运后成功转移群众21.9万人,避免山洪灾害1786起,避免人员伤亡3.02万人,减灾效益53亿元;累计投入5.6亿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103个,搬迁危险区群众2794户2.3万人,排危除险211处,消除隐患点936处;累计投入3.1亿元,整治国省交通干线和普通公路地灾隐患点598处。
6.4.2 防御方案
1.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水务、应急、自然资源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应急预案由水务局编制,并报防指备案。危险区范围由县(市、区)水务部门依照有关调查评价成果确定范围,并予以公布。
2.各县(市、区)政府及水务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动员山洪灾害危险区人民群众开展山洪灾害日常监测,做到群测群防。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要逐处落实报警措施和撤离方案,明确责任人,尽量避免因山洪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汛前必须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三查”规定,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转移、撤离辖区内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住户和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各县(市、区)防汛办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密切监测山洪灾害危险区雨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基层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5.各地要高度重视简易雨量监测报警系统的运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预警、转移、安置责任,按照“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原则,组织群众有效防灾避险。
6.当山洪灾害险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县(市、区)政府、防指、水务部门报告情况,县(市、区)防指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水务、应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当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
6.5 暴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6.5.1 暴雨特性
东方体育多年平均降水量1338.6毫米,年降水量地区分布不均,区域变化趋势比较明显,自东向西南呈现逐渐递增之势,高值区主要分布在峨眉山、马边河上游流域,低值区主要分布在岷江左岸流域。峨眉山、夹江一带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400—2100毫米之间;峨边、金口河、沙湾一带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000—1500毫米之间;马边、沐川一带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700毫米之间;井研、市中区、五通桥、犍为岷东一带多年平均降水量在900毫米以下。境内水量具有年内分配非常集中,年际变化大的特点。连续最大5个月降水量一般集中在汛期(5—9月),5—9月汛期降水量占全年水量的70%—80%左右,汛期的降水量又主要集中在7、8两个月之内,其他月份约占20%—30%。
6.5.2 防御方案
根据《东方体育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2017修订)》,暴雨预警信号分4级,从低到高分别以蓝色(四级)、黄色(三级)、橙色(二级)、红色(一级)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暴雨的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应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3.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4.切断低洼地带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做好建筑工地高边坡、深基坑防护;做好地质灾害防御,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转移低洼场所物资,收盖露天晾晒物品;
5.检查城镇、农田、堤坝的排水系统,采取必要排涝措施,确保塘堰、水库保持安全水位;
6.驾驶人员注意积水道路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黄色预警
标准: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暴雨的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适时启动城市防洪排涝专项预案;
2.学校、幼儿园应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3.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4.对低洼地带采取管控措施,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市民用电、用气、用水,做好建筑工地高边坡、深基坑防护,检查、疏通城市排涝系统;做好城区及城郊接合部地质灾害防御;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转移低洼场所物资,收盖露天晾晒物品;
5.检查城镇、农田、堤坝的排水系统,采取必要排涝措施,确保塘堰、水库保持安全水位;
6.驾驶人员注意积水道路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三)暴雨橙色预警
标准: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暴雨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2.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可以停课、单位可以停业,采取措施保护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建筑工地高边坡、深基坑防护,检查、疏通城市排涝系统,打开窨井盖排除内涝积水并派专人值守;
5.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转移低洼场所物资,撤离井下作业人员;
6.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和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7.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停止地下车库使用,转移停靠车辆至安全地带,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四)暴雨红色预警
标准: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并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对危险地带的学校、单位采取停课、停业措施;
3.做好城市内涝和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4.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户外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
5.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6.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7.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市境内的堰板电站、大沫水电站、跃进渠、沫江堰、东风堰、泊滩堰等调水工程,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应控制取水口闸门开度直致关闭,避免加剧下游河道洪涝灾害。其中堰板电站取水口下游的竹公溪穿越乐山主城区,内涝灾害影响范围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强度20毫米每小时以上可能持续时,必须关闭堰板电站取水口闸门,不得从青衣江引水。
6.6 河心洲坝防洪度汛方案
目前全市河心洲坝及低矮边坝主要分布在市中区、五通桥区、犍为县、夹江县、沙湾区等县(区),涉及河流有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近年来,随着洲坝、边坝地区人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修建了较多的楼房,实施了渡改桥建设,抗御洪涝的能力有较大提高。
1.河心洲坝的防洪抢险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
2.各地要按照“四个一”标准建设河心洲坝水情监测预警设施并加强运行维护;按照“十个一”标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各行政责任单位要制定不同量级洪水人员物资的转移方案。方案要落实组织措施、转移人数、转移线路等,充分利用现有救生高台和民居楼房的作用,将人、畜、物落实到转移的救生高台和民居楼房。
4.加强防洪安全的日常宣传和教育,使群众明白紧急状态下的转移目的地、转移线路等,在方案启动时,能达到迅速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的目的。
5.在汛期无人居住的河心洲坝原则上禁止人畜过夜,洪水期应实行封坝管理。具体措施由有关县(市、区)按以上原则制定。
6.河心洲坝防汛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有关县(市、区)制定并负责实施。
6.7 公路交通防洪度汛方案
1.公路交通防洪度汛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和实施。
2.汛期要对交通干线桥涵、隧道、边坡、崖坎、防护设施等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后患。
3.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渡船、渡口、码头等水上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
4.紧急防汛期,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规定实行停航、封渡、船只集中停靠等管控措施。
5.汛期发生交通险情,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机具投入抢险,确保交通畅通。重大交通险情应立即上报市防指。
6.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汛期防汛抢险车辆的组织和准备,确保汛期防汛抢险需要。
6.8 东方体育各专业和部门防洪预案
1.重点目标防洪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城市生命线的安全,确保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水、电、气、通信、公共交通防洪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分别由东方体育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供水有限公司、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体育天然气公司、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山分公司、中国铁塔乐山分公司、东方体育公共交通总公司制定并负责实施。
2.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当洪灾发生后,部分地区和地段出现险情时,公安部门应对重点目标进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确保人员安全。
3.重要企事业单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仓库、抢险救灾物资等重要仓库的防洪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分别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仓库制定并负责实施。
7.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三条“电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汛抗洪通信的服务”的规定,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优先畅通,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信息及时传递的责任。
2.在紧急情况下,各级防指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话、传真、短信、微信等各种通信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2 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对重点险工段及易出险的防洪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按防指的要求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新险情出现后,当地防指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储备本级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资源数据库报市应急局备案。全市各级防汛物资及队伍服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
7.3 应急队伍保障
1.抢险队伍指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为防汛抢险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专家队伍;驻乐部队组成的抗洪抢险队伍。
2.各县(市、区)防指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有防汛任务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3.各县(市、区)防指负责本级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加强与武警部队、当地驻军的联系,必要时请求参加防汛抢险。
4.市防指负责全市防汛抢险队伍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工作,并负责联系驻乐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4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三条“运输、电力、物资材料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及第四十五条“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的规定,铁路、公安、交通部门保障防汛交通运输任务。汛期防汛指挥车及抢险车辆抢险救灾通道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
7.5 电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三条“运输、电力、物资材料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的规定,电力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电力安全,优先满足应急救援现场的供电需要。
7.6 医疗卫生及民生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七条“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的规定,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保障灾区的医疗卫生安全及社会稳定。需要上级支援的,报上级政府批准,同时抄送上级防指。
7.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洪救灾行动和防洪工程设施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7.8 物资保障
7.8.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原则。防汛物资仓库在汛期应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快,不能满足抗洪抢险救灾需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生产、调运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7.8.2 物资调拨
1.市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拨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各县(市、区)和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如全市储备物资都不能满足需要,向省防指提出申请调拨物资。调拨时应优先满足重点地区防汛物资急需。
2.市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各县(市、区)防指向市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向物资管理人下达调拨令。
3.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7.9 资金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汛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7.10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树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第五十二条“有防洪任务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于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的规定,由各级政府负责社会动员,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7.11 技术保障
7.11.1 完善东方体育防汛指挥系统
1.建设覆盖市、县(市、区)防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优化水、雨、工、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防汛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送到市防指。
3.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段、重要中小河流、重要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全市防洪基础、实时数据库系统,实现防洪基础和实时数据的查询和统计。
5.结合全市控制性水库(水电站)调度,建设全市重要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完善调度方案和调度管理,实现实时洪水优化调度,为减灾和增益提供决策支持。
6.建立市到县(市、区)防指的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全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共享。
7.11.2 专家库建设
建立市、县两级专家库,组建专业齐全的专家队伍,完善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发生洪涝灾害时,由市防指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7.12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2.1 宣传
1.市、县(市、区)防汛办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库坝地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7.12.2 培训
1.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市防指负责各县(市、区)防指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培训;各县(市、区)防指负责乡镇防汛机构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市级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应组织一次。
7.12.3 演练
各级防指要结合各类预案,针对性开展抢险救援和防灾避险演练。
8.后期处置
8.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各级防指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8.2 调查评估
县级防指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水灾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市防指直接开展调查评估。
各级防指应实行防汛工作年度评估制度,着重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8.3 表扬
对在防汛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8.4 约谈整改
对于防汛工作不力的地区,上级防指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8.5 责任追究
对防汛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9.附则
9.1 名词术语定义
汛期:是指在一年中因季节性降雨、融冰、化雪而引起的江河水位有规律地显著上涨时期。东方体育汛期为每年5—9月(5月1日至9月30日)。
防汛:是指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监测预警、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
警戒水位:指汛期河流湖泊主要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的水位。东方体育警戒水位多取定在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开始漫滩偎堤的水位。此时河段或区域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防守岗位、抢险备料等工作,跨堤涵闸停止使用。
保证水位:指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当洪水达到或低于这一水位时,有关部门有责任保证堤防等有关工程的安全。保证水位是制定保护对象度汛方案的重要依据,也是体现防洪标准的具体指标。
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在30.0—69.9毫米之间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在50.0—99.9毫米之间。
大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在70.0—139.9毫米之间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在100.0—249.9毫米之间。
特大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大于等于140毫米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大于等于250毫米。
一般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2—5年一遇(2年以上、5年以下)的洪水。
较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5—10年一遇(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洪水。
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20年以下、10年以上)的洪水。
特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20年以上)的洪水。
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四个一:一个防洪监测断面,实现对重点区域洪水监测预警控制;一组水尺和配套的自动水位站,实现水位实时监测和自动传输;一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实时传输;一套无线预警广播,实现达到预警阈值自动发布预警。
十个一:建立一套责任体系,编制一个防御预案,至少安装一组水标尺,配备一套无线预警广播,制作一个宣传栏,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演练,确定一处临时安置点,设置一组警示牌,每户发放一张明白卡。
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
备注: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本预案中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摘自《四川省防汛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析成果》(2017年版)。
2.上述洪水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东方体育境内各江河已建堤防实际设防能力确定。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5年对本预案修订更新一次。每年对本预案评估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视情况变化进行修改,报东方体育批准。
9.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