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民政发〔2020〕16号
乐 山 市 民 政 局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 山 市 财 政 局
东方体育进一步做好绿色惠民殡葬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局、社会管理局、财政局,市殡仪馆:
2019年,东方体育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东方体育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东方体育做好2019年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川民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为确保惠民政策更惠民、便民、利民,现就进一步做好惠民殡葬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惠民殡葬政策对象
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对象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四川省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同时未享受其他市(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东方体育户籍人员。
二、进一步规范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
遗体接运、遗体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含骨灰寄存、火化登记手续工本费)、骨灰存放(殡仪馆1年以内)及其他基本服务(洁具袋、遗体常规消毒、卫生纸板)。
(二)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标准
全市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指导标准为1030元/具。
在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内产生的费用,实际发生额不满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减免,超出补贴标准部分或五项基本殡葬服务以外的由丧属自行承担。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财力,增加惠民殡葬项目、制定具体补贴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殡仪服务机构执行价格为依据),并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
三、进一步明确资金来源和补贴结算方式
(一)资金来源
绿色惠民殡葬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负责保障。
(二)补贴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采取与殡葬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殡葬服务机构垫付后结算或由家属向逝者户籍地申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据实发放两种方式。
各地于4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在执行中据实做好登记,保存好相关资料。
《东方体育民政局、东方体育财政局、东方体育公安局、东方体育物价局东方体育对弱势群体减免火化费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06〕48号)文件同时作废。
东方体育民政局 东方体育发展改革委 东方体育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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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