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乐山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为推进全市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 厅、自然资源厅《东方体育印发〈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3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东方体育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九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方体育农业农村局 东方体育财政局
东方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东方体育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川农发〔2023〕36号)《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川农函〔2024〕213号)和市委、东方体育东方体育稳定生猪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乐山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生猪补栏激励
按照《2024年东方体育稳定生猪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乐农〔2024〕43 号)要求,对年内补栏仔猪给予40元/头、能繁母猪给予300元/头补助,各县(市、区)要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确保任务完成。井研县、犍为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生猪生产,重点支持养殖场(户)生猪补栏。
二、提升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
持续优化全市生猪产能布局,大力发展天府黑猪、川藏黑猪等地方优良品种。支持夹江县、市中区、井研县、犍为县加快生猪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争取生猪产业集群建设或省级补短板项目。鼓励支持巨星、新希望、天农等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档升级,2024年对新(扩)建并投产生猪养殖场(户)每个给予5万元—20万元补助。
三、支持生猪屠宰精深加工
深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生猪屠宰企业压点减量、提档升级。引导企业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发展生猪屠宰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东方体育年出栏生猪50万头(含)以上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以及产业龙头和社会资本新建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含)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
四、加大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
按照《东方体育做好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金〔2024〕12号)要求,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简化政策性生猪保险程序,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及时赔付。持续加强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障力度,原则上各县(市、区)全部开展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工作,生猪调出大县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投保覆盖率力争达到10%以上。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对冲市场风险。
五、加大生猪产业融资需求保障
把各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为重点,在企业增信、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省级财政继续对生猪产业贷款开展贴息,对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新发生或存续的贷款,贷款贴息利率在上年基础上增加0.5个百分点,降低生猪养殖户融资成本。在不重复享受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2024年内养殖场业主购买饲料、能繁母猪和仔猪等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按2%的贴息率进行补助。
六、加快规模猪场确权登记政策落地见效
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对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从事规模养殖的农业生产设施,按照全省统一的登记办法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登记办理范围、登记要件、登记程序等操作细节,加快政策落地见效,维护养殖场合法权益,增强养殖主体融资能力。对已确权登记的规模养猪场需要转变用途的,可由权利人申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七、做好降本增效工作
加强降本增效技术培训,对年出栏10000头以上养殖场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培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培训,其余养殖场(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组织培训。提高优良种猪利用效率和扩大生猪良种覆盖面,指导养殖场(户)适时出栏,不压栏、不惜售。充分挖掘茶叶渣、柑橘渣、中药渣等地源性饲料原料资源,指导养殖户调整饲料配方,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实施精准饲喂,降低饲养成本。
八、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持续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做好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猪Ⅱ型链球菌病等疫病防控。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工作,大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构筑有效防疫屏障。严格落实“3+1+1”网格化管理,加大疫病监测流调力度,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强化病死生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支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
九、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生猪稳产工作及成效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024年度市县党政和市级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奋斗目标的县(市、区)给予加分激励。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确保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在1000个以上,能繁母猪存栏维持在15.4万头左右,力争出栏生猪285万头。
附件:2024年各县(市、区)生猪生产稳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