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08-01 11:13:15 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东方体育落实省政府将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广发〔2021〕27号)要求,东方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委托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经审核,下列机构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同意经营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业务。

现予公告。


东方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1日


许可证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发证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川)字第乐0015

四川省晨光福熹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民营

2025年7月31日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3号附1号

91511100MABUW0C80W

杨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方体育数据局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