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东方体育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方体育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
2023 年8月16日
东方体育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实施细则
为加快东方体育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积极推动入境旅游市场 复苏,根据《东方体育人民政府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 经济运行向好提升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乐府发〔2023〕5 号)第11条“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并实施来乐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二、实施时段
2023 年 2 月 6 日(内地居民与港澳团队旅游经营活动恢复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奖励标准
( 一)人天奖补。对组织境外游客来乐旅游,并驻留一个夜晚以上的旅行社,按组团人数给予旅行社 80 元/人/晚奖补。
( 二)排名奖励。对组织来乐过夜境外游客超过 1 万人天(注: 1 人 1 晚为 1 人天)的旅行社,按照组织 “人天数”排名,对前 10 名给予 3 至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当排名名额不足 10 名时,则计算 到最后 1 名为止;奖补标准为:第一名奖补 30 万元,第二名到第十名依次递减 3 万元,第十名奖励 3 万元。
四、职责分工
( 一)市本级成立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的 “东方体育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奖补评审 小组”(以下简称 “市评审小组” ),市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国际交流与合作科, 由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评审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根据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报备 的“ 区县人天奖补分配方案”,牵头拟定“排名奖补分配方案”“市 级奖补拨付方案”;负责根据区县奖补情况,按照《东方体育印发乐山 市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向好提升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乐府发〔2023〕5 号)要求,下达市级财政负责分摊部分。
( 二)各县(市、 区)成立由旅游、公安、财政等部门主要负 责人共同组成的当地“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奖补评审小组”(以 下简称 “县级评审小组” ),在县(市、 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设立县级评审小组办公室。县级评审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受理申报企业提交的《东方体育推 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项目申报书》,并进行审核;负责拟定 “ 区 县人天奖补分配方案”,并对外公示;负责将 “ 区县人天奖补分配 方案”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负责向市评审小组报备当地奖补兑现情况。
五、 申报材料
“人天奖补”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期间提出申请;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排名奖励”根据审查确定的旅行社组织入境过夜游客超过1万人天情况确定。申报材料须在佐证材料复印件首页及骑缝加盖公司鲜章,并扫描成 PDF 格式电子版上报;佐证材料原件备查。申报材料包括:
( 一)《东方体育推动入境游加快恢复政策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经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审计后的旅行社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四)政策实施时段内与境内外组团社签订的接待境外游客乐 山段地接合同、协议、确认单等,或政策实施时段内与境外游客直 接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均需清晰可见人数、天数、起止时间、具体行程和游客名单、证照号码、国别);
(五)提供接待的住宿发票复印件,须提供与酒店住宿确认凭证;
(六)按要求填报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和 “ 四川文化旅游统计综合管理平台”,且打印的电子行程单(按月份、入境团队分类装订)。
六、 申报流程
( 一 )“人天奖补”申报企业根据入境游客行程情况,分别向申报奖项所在地县级
评审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县级评审小组办公室受理本地入境过夜 “人天奖补” 申报,并 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核后,会同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入境游客住宿 登记信息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查,依据复核结果和奖补标准,与 当地县级财政部门联合形成 “ 区县人天奖补分配方案”,并向社会 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报市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
( 二 )“排名奖励”
市评审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报备的 “ 区县 人天奖补分配方案”,对组织境外游客来乐过夜人天数进行排名, 确定超过 1 万人天的旅行社 “达标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奖励兑现
市评审小组牵头拟定 “排名奖补分配方案” “市级奖补拨付方 案”, 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与各县(市、 区)报 备的 “ 区县人天奖补分配方案”,提请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 审议后,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比例,在 30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兑现奖补。每一个申报企业每一年获得全部奖补资金不超过 100 万元(含)。
八、监督检查
(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 奖补对象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涉及该项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将依法依纪处理。
( 二)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 已下达的财政资金收回,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网络论坛、微博 等自媒体传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不实消息,扰乱入境旅游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
2 .入境游团队项目实施当年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涉嫌套取、骗取激励资金的;
4 .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监管的;
5 .违反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共同加强申报审核和对奖励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