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437/2023-00053
  • 责任部门: 市卫健委
  • 发布日期: 2023-11-21
  • 文??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东方体育印发东方体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东方体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东方体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体育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方体育财政局     东方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方体育医疗保障局     东方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东方体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


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强化医改系统集成和高效联动,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东方体育实际,提出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创新医疗服务供给体系


(一)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四川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组织指导市人民医院积极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优化市县医疗服务模式。坚持规范化网格化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以医疗、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为基础,落实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沐川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和市中区省级医共体试点工作,鼓励夹江县、犍为县等区县开展医共体探索试点,实行行政、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鼓励三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合作机制,深化对口支援“传帮带”和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加强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估,建成8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新建5家以上社区医院、12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组织145名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参与签约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进一步完善县域巡回医疗、移动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千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模式。探索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医疗保障体制机制


(五)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对政策的正面宣传和深入解读。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提高直接结算率。推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重点覆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市除精神病医院外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并实际付费。推进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工作,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建立健全分组、系数、权重费率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督考核,对实现“五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八)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对新药研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健全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发展现代中药(民族药)、高端化学药及原料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核医药等特色优势领域,大力培育智能健康装备、特色健康产品、新型医药流通等新兴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组织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年内至少落地一批(含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如实报量、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推广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综合管理的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处置。促进规范合理用药,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药品使用监测机制。探索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对国家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抽检方案开展抽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十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东方体育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探索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公立医院可采取岗位薪酬、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全部实现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加强重点专科创建,分别建成省、市、县三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10个、40个。以业财融合为核心,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堵住“跑冒滴漏”。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无序扩张,规范分院区设置。(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十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完成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建设。推进疾控机构创等升级,市疾控中心、市中区疾控中心完成三乙、二甲疾控机构复评审,五通桥区、犍为县、夹江县、峨眉山市疾控中心积极创建二甲疾控机构,沐川县疾控中心积极创建二乙疾控机构。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医防协同、防治结合机制。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医药物资生产保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或明确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的科室,配备专职人员。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健康乐山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提升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能力,沙湾区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金口河区、犍为县积极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十七)深化“三医”联动改革试点。围绕创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暨系统集成改革试点,加强试点工作评估,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发展壮大卫生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天府青城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卫生健康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遴选。加强医院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落实对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全科医生注册或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保障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探索实施卫生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推进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实施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引导有乡村医生需求的县(市、区)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落实乡村村医养老保障待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和退出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全市新增3家智慧医院。健全“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四川智慧卫监”、医疗“三监管”、“医废在线监管”等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全程监管。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种植牙收费治理。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将医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支持政策和措施,形成改革合力。各试点地区要勇于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县两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做好医改进展监测、督导评价、宣传引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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