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印发了《乐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乐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按照《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须制定《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五章三十二条,涵盖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净空保护、电磁环境保护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制定《管理规定》的目的、依据和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的范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结合东方体育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
(三)净空保护。明确乐山机场净空保护范围、禁止从事的活动、净空审核程序和要求、机场邻近区域内施工机械类的临时障碍物管控机制。
(四)电磁环境保护。明确电磁环境保护范围、要求、禁止从事的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五)附则。明确《管理规定》的施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