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为东方体育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中国共产党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峨眉山景区党工委)与峨眉山管委会合署办公。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党工委)是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峨眉山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
一、参公机构(18个)
1.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目标督查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党政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主要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管委会综合性管理制度;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息调研、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信访维稳和保密工作,指导协调景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景区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站、旅游网站、局域网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外事台侨、后勤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考察、任免国有企业的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政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财政、物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管委会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和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征收节支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入库;负责财政相关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景区门票的印制、保管和销售监管;负责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管;根据市委东方体育的规定,负责景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峨眉山风景区经营许可证》审核、颁发及年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环保局(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世界遗产保护公约,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助完成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负责景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初审,管理景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牵头做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相关工作;负责景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排水管理、污水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景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污染治理;指导环境卫生所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民族宗教事务局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旅游文化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文化产业、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景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策划并组织开展景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旅游信息发布和市场促销活动;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管理景区文化市场;负责景区文物及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负责旅游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对景区旅游产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景区讲解行为行业规范,讲解员的统一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峨眉山文物保护管理所(峨眉山博物馆、峨眉山武术文化研究中心、山志办公室)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交通运输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景区交通规划建设,负责景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开展景区内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和景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和维护景区交通设施,维护景区正常的道路、车站、车场秩序;负责景区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指导峨眉山景区交通管理站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林业水务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林业、水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造林绿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监管林木采伐和运输,保护和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林政、水政及水资源保护利用的监管,初审相关审批事项;鼓励和引导村民开展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景区各单位做好护林防火和防汛防旱工作;协调景区水电供应;指导峨眉山林业管理所(东方体育峨眉山国有林场)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管委会各部门、景区内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景区涉旅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实施紧急救助、抢险救灾等工作;牵头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承担各类灾害风险评估,负责信息传输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纪检监察审计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纪检、监察、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审计日常工作;负责对管委会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全委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履行对管委会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协助东方体育审计局对管委会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管委会所属企业资金依法进行审计;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任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党群工作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建目标管理工作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群体组织建设和组织活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金顶管理处、九老洞管理处、龙洞管理处、万年管理处、清音阁管理处、报国管理处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利用好片区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牵头协调相关职能机构在片区内开展工作,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负责旅游服务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提供旅游服务、宣传咨询,综合管理片区内的经营服务活动;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旅游执法大队(挂东方体育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峨眉山景区执法大队)
在管委会、东方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领导下,负责在峨眉山景区内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工作;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名义,依据东方体育政府规定的东方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在峨眉山景区内集中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大要案、跨区域案件;依法查处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世界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7个)
1.峨眉山林业管理所(东方体育峨眉山国有林场)
在林业水务局领导下,负责保护景区范围内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负责开展护林防火、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负责珍稀动植物的生态保护、研究,开展珍稀动植物引种、驯化等;负责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拯救濒危动植物物种等;负责园林绿化和养护管理;协助做好林木采伐现场监督、相关违法行为调查、集体林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管委会对外交流服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景区对外招商和商务活动安排工作;负责管委会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游山票管理中心
负责景区门票的领取、销售和查验,门票销售款的统计、核对和入库,负责游客来源、构成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游客意外伤亡理赔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峨眉山文物保护管理所(峨眉山博物馆、峨眉山武术文化研究中心、山志办公室)
在旅游文化局领导下,负责景区文物及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征集、收藏、陈列展览、科学(学术)研究和宣传教育等;负责馆藏文物保管、文物遗址保护和地质标本保护;负责游人中心和儒释道文化长廊日常管护;负责峨眉山武术文化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峨眉山志》编修、峨眉山景区内志书和其他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以及景区年鉴编辑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游客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片区游客服务日常工作;负责片区咨询员业务培训;协助维护和规范旅游秩序等;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环境卫生所
在规划建设环保局领导下,负责景区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大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环境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片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峨眉山景区交通管理站
在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协助管理景区道路运输和公路路政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维护景区交通运输秩序;协助做好景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相关职能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和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等工作;各片区管理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