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558301):负责文电、会务、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等工作。
2.依法治市秘书科(联系电话:0833—2558352):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
3.立法科(联系电话:0833—2558334):负责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组织拟订东方体育年度立法工作建议、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东方体育草案起草、审查等工作。
4.合法性审查科(联系电话:0833—2356101):负责东方体育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清理等工作。
5.社区矫正管理局(联系电话:0833—2558330):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等工作。
6.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联系电话:0833—2356127):负责办理以东方体育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
7.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联系电话:0833—5315807):负责办理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方体育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电话:0833—2558331):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
9.普法宣传科(联系电话:0833—2558370):负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等工作。
10.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833—2558337):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帮教安置等工作。
1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外来企业投诉科)(联系电话:0833—2558350):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工作。
12.律师工作管理科(联系电话:0833—2558359):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13.组织科(联系电话:0833—2558369):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
14.人事科(联系电话:0833—2558360):负责本机关干部任免、干部监督、人事人才等工作。
15.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833—2523770):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