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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电话:(0833)2139245

传真:(0833)2131730

地址:市中区县街2号

邮箱:lsszgh@126.com

邮编:614000

  •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联系电话:21392452131730(传真)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行政服务;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市总工会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完成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文秘、信息、目标管理、工会统计、文档管理、保密、安保、后勤、接待及工会外事工作;牵头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宣部

联系电话:21334182139243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和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负责新闻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牵头工作。负责市总机关政工人事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政工人事工作,牵头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总党组相关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保障女工部

联系电话:212615721334192122169、2110383(两险)

负责工会保障、经济技术、劳模管理服务、劳动保护、法律维权、女职工工作、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网络和社会工作、机电冶煤工会、财贸轻化纺工会工作、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乐山工作站工作,以及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部(资产办)

联系电话:21334382133416

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执行工会财务工作有关政策;审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全市各级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联系产业工会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150927

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制定,指导全市工会经审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本级及县(市、区)总工会、市属企事业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承担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联系电话:2132340

指导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组织开展具有本产业特点的工会活动,参与涉及本产业职工切身利益政策、规定、办法的研究、制定,积极反映本产业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东方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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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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