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调控体系装备动员规划、计划;承担东方体育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能职责。储备管理省级和市本级救灾物资,指导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救灾物资的募集和捐赠接收管理工作,承担紧急救援全市及相邻市、州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灾物资收集、调拨、转运等工作。
3.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价格认证中心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全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价格鉴证和价格裁定,办理价格事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着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制定实施2021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围绕园区建设提升、文旅经济重振、东西协作拓展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件大事”,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乐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系统安排2021年目标任务,重视预期管理,强化政策预研储备,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提升经济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经济增长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力争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确保乐山“十四五”高位起步、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着力推动园区提质发展。形成园区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建设年建立完善“亩均论英雄”园区激励机制。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考评,科学规划园区,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全力支持五通申报省级开发区,支持犍为、井研等符合条件的经开区扩区调位。推进传统工业园区向产业功能区转型升级,升级打造“一总部五基地”。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打造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文旅融合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加快四川文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部文旅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建设。建设现代化物流园区,加快乐西高速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西部冷链物流中心等建设,配套发展空港园区、临港园区。加快构建农业园区梯次发展体系,继续提升峨眉山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抓实市中区水产园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着力打造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抓好能耗“双控”工作,积极争取省上对东方体育“十四五”能耗指标倾斜,支持多晶硅光伏等行业发展。
3.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项目储备和向上争取,抢抓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政策机遇,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省预算内资金、REITs等支持政策,重点围绕“两新一重”、大数据、“城市看海”问题等重点领域强化项目争取和生成储备,确保常态储备规模不低于1500亿元。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季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确保乐山机场、动车存车场、嘉州城市阳台、协鑫年产10GW光伏切片及电池生产基地按期开工;乐山宝德未来科技城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连乐铁路建成投用;雅眉乐自(隆)铁路、屏马峨高速、上海泰盛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等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按照《东方体育“8·18”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20—2022)》,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各区县做好江心岛试点示范。确保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
4.着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极两中心两地”目标定位,将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以光伏全产业链为重点的“中国绿色硅谷”、成渝黄金水道成都港、承接产业转移带动彝区脱贫振兴示范区、民用核技术产业发展新高地作为乐山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争取乐山更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入上级“盘子”。加快推进省级新区创建,高起点谋划、完善省级新区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积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
5.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加快前瞻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为突破,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为目标,积极培育光电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用高新技术引领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国省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6.着力推动改革开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高质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推动市县两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完善招投标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强化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管理。加强特色小镇管理,全面清理规范东方体育各类小镇,按要求分类处置,力争2个左右进入全省首批命名特色小镇。加快推动成乐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重庆合作,全力推动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作共兴、物流体系共建、公共服务共享。
7.着力深化拓展东西协作。完善“飞地园区”等模式,实施“五联三融”工程示范项目,探索跨区域产业园区财税结算、统计核算等机制,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飞地园区等专业园区建设,推动犍为浙川东西协作乐山产业园打造东西协作示范园区。坚持全域协作,畅通人才资金、项目引进渠道,积极承接东部产业梯次转移,整合民族地区电力、人力、税收等优势,增强东部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力争浙川东西协作乐山产业园区落地飞地项目5个,争创东西部协作示范市。
8.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点抓好彝区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成果和完善发展工作,做好集中安置点产业培育、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进一步用好以工代赈资金。
9.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农网改造“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网改造升级三年攻坚,通过专项债等渠道,拓宽农网改造资金来源,力争完成投资1.1亿元,改造农网线路500公里。全力确保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没有硬伤,年终考核不扣分,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切实解决基层粮食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坚决守住“生产安全、储粮安全、食品安全”三条底线。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保障粮油肉蛋菜等农产品供给,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完成年度调控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期拉得出、用得上。
10.着力高质量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县(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对照上位《纲要》草案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并按程序送审。做好发展规划国省规划、党委《建议》、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可操作、能落地。做好“十四五”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二、部门概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东方体育价格认证中心、东方体育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东方体育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906.6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56.6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06.6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0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51.2万元(人员经费1088.14万元,公用经费463.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55.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06.6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06.6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56.61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7月市铁路建设工作职能划归我委管理,委机关新增区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社会信用等工作职能导致2021年较2020年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9.7万元,占39.9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4万元,占4.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万元,占0.8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362.4万元,占27.77%;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800万元,占1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32.56万元,占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372.02万元,占7.58%;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8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34.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34.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37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和城市建设支出162.4万元。
支出项目主要有城市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4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持续推进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浪费条例》等规定。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4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79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市铁路建设工作职能划归我委管理,导致划转增加了公务接待经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省级单位和部门、东西扶贫协作单位和部门、参与全市铁路建设有关设计、勘察企业和单位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在车辆编制数较2020年不变情况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实际在用4辆其中:轿车4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费,过路费、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挂图”作战指挥调度中心职能划归我委管理,导致预算经费增加。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3.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906.6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21.46万元,主要为重点课题研究经费项目、东方体育“挂图作战”总指挥部调度中心经费项目、重大项目管理经费项目、项目前期研究和评审经费项目、价格管理经费项目、铁建办项目前期评审、调研、方案编制经费项目、乐山机场临空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应急商品代储及应急劳务与履约经费项目、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项目、仓储管理政务专项运转经费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