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东方体育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东方体育、东方体育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发送东方体育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东方体育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东方体育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东方体育领导审批。
三、负责东方体育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东方体育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东方体育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东方体育决定事项及东方体育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东方体育领导报告。
五、根据东方体育领导的指示,对东方体育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东方体育领导决定。
六、负责东方体育值班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和东方体育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围绕东方体育中心工作和东方体育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组织办理涉及东方体育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东方体育信息公开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一、承办东方体育和东方体育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